让证明事项“自己办”
□ 凌锋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提出依托数据归集和共享,全面推进“减证便民”,尽快实现“法无规定一律取消”和“法有规定无需提交”的建设目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奇葩证明”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焦点,也是群众工作生活中的痛点。近些年来,伴随“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取消了大量的证明事项,为群众带了实实在在的便利。但新闻中还会时不时出现一些“奇葩证明”事例。
就此而言,全面推进“减证便民”,既是杜绝奇葩证明的严肃承诺,更是一种可以检验的积极作为。
当然,全面推进“减证便民”不等于“零证明”或不需要证明,其关键是“法无规定一律取消”和“法有规定无需提交”。具体则是针对不同证明事项,通过直接取消、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实现证明免提交,也就是:让群众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路,让证明事项尽量“自己办”。
淄博的做法并非首例,结合新闻来看,之所以成为热点,一是全面推进“减证便民”理所当然,人们乐见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其中。二是淄博当地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节点:“9月底前,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保留的全部证明事项无需群众提交”。三是对于未完成工作的,当地专门制定了投诉举报办法和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如此目标清楚,承诺明确,让人们充满期待。
全面推进“减证便民”的背后是依法为民服务的精神和用科技创新社会治理的思路。在点赞此类具体举措之余,希望各地各部门不断深化对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的认识,善于运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态度、专业的方法、精细的标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强更可持续。 【编辑:王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