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23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3日发布消息称,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国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国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刘国强生于1953年12月,辽宁本溪人,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辽宁本溪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本溪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2001年5月至2013年1月,刘国强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2013年1月至2017年1月,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2020年7月,官方通报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月11日发布消息称,刘国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他被指毫无规矩意识,盲目听信“政治骗子”,花费巨资跑官买官被骗,毫无纪法观念,在分管领域擅权妄为,大搞权钱交易。(完) 【编辑:白嘉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