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2月开始,我省陆续开始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当前正平稳有序进行。据省卫生健康委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截至1月14日18时,全省已有1268处预防接种门诊和94处临时接种点投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另有36处临时接种点已建成,即将投入使用。全省累计为重点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57.61万剂次,未发现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为保证新冠病毒疫苗储运安全,所有临时接种点都按需配备了储存疫苗用的医用冷藏设备。新冠病毒疫苗从疾控机构到接种单位再到受种者,均要进行扫码出入库和扫码接种,实现了疫苗全程电子追溯,确保疫苗流通安全。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领域首席专家、免疫预防管理所所长张丽介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行实名制登记。接种前,所有受种者均要通过读取身份证件信息,在山东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中建立预防接种档案。接种后,接种单位会通过信息系统采集受种者疫苗接种信息,包括疫苗名称、接种日期、生产企业、疫苗批号、有效期、接种部位、接种单位、接种人员等,并采集疫苗电子追溯码,所有信息即时上传到省级平台和国家平台。接种完成后,接种单位会给受种者提供《新型冠状病毒疫苗预防接种凭证》。
目前我国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免疫程序要求接种2剂次,间隔14~28天。目前尚无新冠病毒疫苗第2剂次延迟接种对其效果影响的临床数据。如果在28天之内没及时接种第2剂次疫苗,建议在1~2周内尽快补种第2剂次疫苗。
目前我省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禁忌主要按疫苗说明书执行。通常接种疫苗的禁忌包括对疫苗或疫苗成分过敏者、患急性疾病者、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者、正在发热者、妊娠期妇女。我省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安全非常关注,已强化了人员培训、相关监测和医疗救治等工作。
针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后可能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反应,我省专门出台了医疗救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组和专家组,为全省异常反应医疗救治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建立了医疗救治对口负责机制,每个接种点配备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人员值守,每个临时接种点派驻“120”救护车现场驻守,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对口医院开辟绿色通道,一旦出现异常状况,立即有效处置。建立了接种疑似异常反应和医疗救治情况信息日报告工作机制,全力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工作。截至2021年1月14日18时,全省未发现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接种了新冠病毒疫苗后,还用戴口罩吗?对于个体,接种疫苗的保护效果不是100%。张丽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产生保护性抗体,在此期间,可能会因未获得有效的免疫保护而存在被感染的风险。所以建议大家在接种疫苗后仍要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
普通公众什么时候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据介绍,随着新冠病毒疫苗生产供应保障能力的逐步提升,我省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分阶段完成重点人群接种的基础上,全面有序地推进高感染人群、高危人群和普通人群的接种工作,符合条件的群众都能实现“应接尽接”,逐步在全人群构筑起免疫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