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提出优先保护“少年的你”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10日在北京召开。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说,要探索通过对部分城区人民法庭改造或者加挂牌子的方式设立少年法庭,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于2021年“儿童节”起施行。周强说,要坚决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杀人、拐卖、强奸等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的重大犯罪,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要毫不手软。
周强也表示,要贯彻实施好刑法修正案(十一),准确适用关于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妨害传染病防治、非法从事人类基因编辑和克隆胚胎、规制金融市场乱象、打击药品“黑作坊”、高空抛物、抢公交车方向盘、“冒名顶替上大学”、侵犯知识产权等新规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近年来,中国司法部门推动打造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格局。例如,多部委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共建教职员工入职前查询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制度,落实依法严惩成年人拉拢、胁迫未成年人参与有组织犯罪的司法政策等。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强调检察机关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等依法进行监督。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10日在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说:“未成年人涉罪案件该严的必须严,该宽的宽到位,重在转化。”(完) 【编辑: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