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1月7日电 (张煜欢 董易鑫)7日,记者从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对境外来浙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的同时,配套建立“4+1”核酸检测机制,即对所有入境人员在集中隔离初始、医学观察期满、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各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对日常健康监测期满的入境人员共同生活者也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
浙江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在会上表示,为进一步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该省正精准落实重点人员健康管理措施。针对疫情防控面临的新形势,浙江对境外来浙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
同时,浙江还配套建立“4+1”核酸检测机制,即对所有入境人员,在集中隔离初始进行1次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期满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各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为进一步降低风险隐患,对日常健康监测期满的入境人员共同生活者也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
陈广胜称,着眼于进一步筑牢防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的核酸检测须由两个以上检测机构进行平行检测。入境人员所在社区要加强必要的管理和服务,引导入境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减少风险隐患。
此外,由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和邢台市南宫市,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铁西区、于洪区和大连市金普新区、沙河口区、高新园区,北京市顺义区、朝阳区,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近期出现散发病例或聚集性疫情,根据浙江常态化精密智控机制要求,对被划定为高风险或中风险地区的来浙返浙人员,若无法提供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该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将引导到当地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此外,浙江对已降为低风险的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等相关地区,已不再要求其来浙返浙人员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完) 【编辑:朱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