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在金融、财税等政策的帮扶下,“十三五”期间,我国新办小微企业占比超九成,数量近5200万户。
据了解,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升至1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30万元分步提高到100万元、300万元,并进一步加大优惠力度,2020年又实施了小型微利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阶段性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等定向帮扶措施,积极助力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渡过难关。
数据显示,2016年到2019年,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累计达2369万户、减税4067亿元,2019年受惠企业达749.1万户、减税2517亿元,比2016年分别增长290.7万户、2230.7亿元,有效助力稳定就业基本盘。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 饶立新:“十三五”期间,我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持续快速增长,这与国家不断出台新的政策,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环境,刺激市场主体活力密不可分。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推动税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发展保驾护航。
(编辑 胡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