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日0时至24时,大连市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病例已转运至辽宁省集中救治大连中心隔离治疗。截至2021年1月2日24时大连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8例,正在实施医学观察的本地无症状感染者30例。1月3日下午,大连市举行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赵连通报,大连市通过所获得的现场调查证据提示,本次疫情从浩涵劳务公司的搬运工人发病开始,通过一次聚餐和搬家活动,传播到金润花园小区,造成一起家庭聚集性疫情;通过另一名搬运工人传播到金座商厦,造成商厦内的工作人员和顾客的感染,然后通过工作人员和顾客又传播到其家属和密切接触者;通过一次家庭聚会,造成11人的家庭聚集性疫情,又通过聚集性疫情的感染者传播到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二院门诊,造成包括一名考研学生在内的3人感染。
1.码头工人及后续传播疫情(10例)
12月15日,在对从事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例行定期核酸检测时,刘某(病例1)、王某(病例2)、郭某(病例3)、赵某(病例4)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4人均为浩涵劳务公司搬运工人,之后在对4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中发现,工人袁某(病例5)被感染。病例1等4人12月12日曾帮浩涵劳务公司经理张某(病例6)及妻子张某(病例7)搬家,搬家后共同到味味鲜家常菜馆聚餐,导致病例6、病例7、菜馆厨师兼老板张某(病例8)及妻子潘某(病例11)被感染。在对码头相关管控人群筛查检测中,又发现1例与上述病例有关联的码头工作人员李某(病例44)。
2.除上述人员外的传播链分析(65人)
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分子流行病学分析显示,高度怀疑后续传播由码头工人(病例5)通过个人活动传播引发。
12月19日,对病例6所在的金润小区进行全员核酸检测,12月20日报告李某(病例9)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12月20日起,在金普新区15个街道的全员大面积核酸检测结果当中,陆续发现孔某(病例10)、李某(病例12)、栗某(病例13)等阳性病例。经过流调溯源和大数据比对,发现上述病例均与金座商厦有关,均为金座商厦商户或顾客。
自12月20日发现首例涉及金座商厦的病例以来,共报告65例(不包括病例5)与金座商厦有关,其中业主11例、顾客9例、密接等其他人员发病45例。12月20日开始在社区筛查及病例密接中陆续发现,主要集中在12月21日至12月27日内报告。报告发病日期最早的为12月15日,分别为业主金某和顾客刘某。码头工人(病例5)曾于12月11日到过金座商厦二楼卫生间,高度怀疑由码头搬运工人(病例5)通过个人活动传播引发。
在金座商厦相关病例中,有一病例金某(病例35)在未发病时参与11人家庭聚会,造成后期其他10人全部感染。经过流行病学调查发现,金某为金座商厦业主,发病时间为12月15日,为其家庭中发病最早的人员,故判定金某为其家人的感染来源,且其感染来源为金座商厦。同时家庭中成员通过日常接触或环境暴露感染,截至2021年1月2日24时,金某相关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累计33例,其中,确诊病例21例,无症状感染者12例。金某(病例35)的相关病例金某(病例32)、陈某(病例38)、卢某(病例39)、刘某(病例40)和张某(病例43)于12月17日、18日先后到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就诊,造成了宁某(病例19)、王某(病例52)及陈某(病例62)的感染。
综合以上证据,初步判断,此次疫情是以大连港码头工人搬运外籍货轮上新冠病毒阳性散装货品导致感染为源头,经搬运工人在金座商厦活动,而导致在金座商厦内引发商户和顾客的感染,经过感染商户和顾客引发家庭内传播。从而使疫情病毒从冷链码头传播到社区、商场、学校、医院,并涉及各类人群。(总台央视记者 黄璐 曹志宇) 【编辑:朱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