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食品浪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这些立法问题有新回应→
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记者会在北京举行。发言人在会上介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于12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多部法律案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针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立法有何规定?反食品浪费法将盯紧哪些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就一系列问题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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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食品浪费法要来了 将聚焦食品消费、销售环节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21日表示,即将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审议反食品浪费法草案,草案共32条,主要针对实践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餐饮环节为切入点,聚焦食品消费、销售环节反浪费、促节约、严管控,同时注重处理好与正在起草的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有关法律的关系,对减少粮食、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浪费作出原则性规定。
岳仲明还表示,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也列入明年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有关粮食生产加工、储备流通等环节的节粮减损将在该法中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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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 刑法修改拟调整负刑责范围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今天(21日)表示,即将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继续审议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其中将进一步完善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规定,将虽未致人死亡,但属于“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情形增加规定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10月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