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12月12日电(钱晨菲)11日,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等6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发布,提出多项提升残疾人就业质量的政策。
如《意见》提出,要加大对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扶持激励力度。将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持证残疾人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加大对超比例安置单位的奖励政策落实力度,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每多安置1人,每年按不低于当地4个月最低工资的标准予以奖励。
自主就业创业方面,《意见》提出落实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创业政策,如开发垃圾分类管理员等一批适合残疾人的公益性岗位;政府和乡镇(街道)兴办贸易市场,设立商铺、摊位,以及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务网点时,应预留不低于10%给残疾人;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可在公共场所设立专门的彩票销售亭,免费(或优惠)提供给残疾人经营等。
《意见》还提出,符合同类多项扶持政策的就高享受;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缴纳残保金公示制度;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保金或虚假安置残疾人就业等行为的用人单位,将其失信行为记入行业信用记录。
数据显示,2020年,浙江省已组织残疾人技能培训25812人次,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249场,新增残疾人就业13310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93%以上。(完)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