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3日电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日同俄罗斯总理米舒斯京以视频方式共同主持中俄总理第二十五次定期会晤并发表联合公报。公报表示,双方支持加强国际抗疫合作,反对将疫情政治化。
联合公报共11部分,包括两国关系、抗疫合作、能源合作、人文合作、地方合作、国际合作和签署文件清单等。
两国总理(以下简称“双方”)指出,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保持高水平运行和高度互信。全面深化中俄合作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对促进地区及世界的和平、稳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双方强调,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构成的严峻挑战,中俄两国密切协作、携手抗疫,及时向对方提供人道主义物资援助并分享防疫经验。为早日战胜新冠肺炎疫情,双方将继续重点推动抗疫领域合作,包括药物和疫苗研发。双方支持加强国际抗疫合作,支持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卫生、经济和社会冲击,反对将疫情政治化。
双方指出,2019年两国贸易额继续保持增长,农业、数字技术、工业、能源、外空探测、海关、交通、环保、地方等领域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双方愿巩固良好合作势头,努力尽早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合作造成的不利影响。为此,双方商定:
进一步加强经贸和投资合作,推动签署《至2024年中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路线图》,努力优化结构,培育新的贸易增长点,进一步优化贸易和投资营商环境,实现扩大贸易规模的发展目标。
继续加强多边贸易体制和捍卫世界贸易组织作为国际贸易主要协调者的关键作用,利用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和金砖国家等机制协调行动,确保该组织有效顺畅运行。
共同反对保护主义抬头,如在国际贸易中采取单边限制措施,为抵补疫情造成的后果而过度设置贸易壁垒等。
加强双方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就数字化等问题交流先进经验和做法,形成双边规则,在国际上就保护知识产权问题协调立场,就与抗疫有关的最新发明成果及时保持信息沟通。
通过发展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之间的经贸合作等方式加强海关信息系统对接,加强商品及商品价值、跨境运输工具等信息交换,重视实施“绿色通道”、“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海关监督结果互认”等,就商品原产地信息电子认证系统的运行进行协作。
双方高度评价两国投资合作积极发展势头,强调应进一步发挥互补优势,挖掘合作潜力,提升合作质量、规模和水平。为此,双方商定:扩大两国投资合作,充分发挥中俄投资合作委员会潜力,推动双方投资项目落地。支持两国企业按照可持续发展原则在俄罗斯北极和远东地区开展投资合作,包括开发非能源矿产,实施大型基础设施项目。
双方指出,中俄能源合作具有互利性、战略性和长期性,愿继续巩固和发展两国能源伙伴关系。为此,双方商定:深化能源领域全方位合作,包括油气勘探、开采和加工,液化天然气合作项目实施,稳妥做好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运营,持续推进俄其他天然气管道输华项目商谈,推动能源领域现有政府间协议逐步落实,并研究该领域合作新模式。
双方高度评价中俄人文合作取得的成果并将推动两国人文交流取得更大进展。为此,双方商定:开展疫苗研发等联合科研项目和成果信息交流,继续积极推进两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合作。开展传染病防治合作,预防边境地区和口岸出现传染病疫情,做好卫生和流行病信息通报。
公报指出,双方高度重视“一带一路”倡议同大欧亚伙伴关系倡议并行不悖,协调发展,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在欧亚空间推动开放、平等、共赢的合作。(完)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