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11月25日电(苏礼昊)24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改革工作情况进行联组审议。会上,部分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及担任省人大代表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做审议发言。据悉,此次联组审议也是本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的联组审议。
“浙江是枫桥经验发源地,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进程中,不断以改革的精神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浙江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马以表示,当前浙江县级矛调中心建设已全面完成,有关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也已进驻矛调中心,逐渐开始发挥实质性作用。
为更好发挥矛调中心功能作用,马以建议,坚持系统治理,促进社会矛盾纠纷防范化解评估全周期管理,在建立健全社会公共安全风险排查评估预警机制的同时,还需建立健全矛盾化解快速反应机制。“有些矛盾纠纷可以由县级矛调中心组织会诊会商,多管齐下,防止久拖不决。”
“矛调中心建设过程中,相关资源与现代化信息技术推动了线上线下化解工作同步发力,既方便了群众,也有效推动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表示,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已经取得突出成效,但另一方面,县级矛调中心的性质、功能、定位、管理体制及矛调中心调解机制与现有法律调解机制的关系等问题仍值得重视。
为此,丁祖年表示:“当前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改革总体上还处于探索和完善之中,有关经验做法有待实践进一步总结和提升,有些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明确。目前可根据情况做好前期立法调研和准备工作,待条件较成熟时,实施启动立法程序。”
浙江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朱恒毅表示,县级矛调中心是矛盾调处机制的大脑,而乡镇是躯干,要推动工作中心和人员力量下沉,将服务管理资源放到基层,增强乡镇街道“看得见也管得到”的能力。
他还建议落实网格责任,进一步发挥专职网格员作用,整合村社资源,筑牢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要发挥村民说事、道德评议等基层民主协商载体的作用,鼓励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以及人民调解员、志愿者乡贤等各类调解力量,共同参与矛盾化解。”
针对各县(市、区)具体情况,部分担任省人大代表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也做了审议发言。杭州市萧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裘超介绍,当前萧山区矛调中心已整合吸纳诉讼服务中心、信访联合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10个工作中心和4个专业调委会。今年1至10月,萧山区信访总量人次同比下降53.2%,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1.4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9%。
在数据赋能方面,裘超提到,当前信息系统互通与数据联通成为矛调中心发挥作用的瓶颈。如在省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应用系统1.0版上,公安、检察、法院系统涉密仍未接入等问题,导致已入驻各部门的业务系统尚未实现实质性的双向融通。“建议从省级平台上解决这个问题,进一步打通信息平台,打通数据壁垒,加快业务协同,形成线上管理的闭环。”
针对调解队伍建设,衢州市柯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徐登富建议,做好专职调解员培训工作,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探索建立星级调解员等级评定制度,同时,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吸引基层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治理。
“此次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标志着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改革专项监督这项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在作总结讲话时表示,要应用好人大监督的成果,以“数字赋能、改革破题、创新制胜”的方法路径和“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治理理念,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改革走深走实。(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