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政协原副主席孙某,来到自治区纪委监委投案。饱受心理压力的他对接待的工作人员感慨道:“每次有党员干部被查,特别是身边的熟人,我心里就‘咯噔’一下,恐怕他们的今天就是我的明天。”
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开展政治关爱谈话、蹲点式调研,发挥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政策感召、教育引导作用,促使问题党员干部抛弃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选择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投案。9月份以来已有3名党员干部向自治区纪委监委主动投案。
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督促违纪违法党员干部选择投案。今年前三季度,该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026件,其中区管干部27人,同比增长125%。
为加强制度约束和教育感化,促使问题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制定《关于规范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处理主动投案人员接待工作的通知》,对委机关各部门职能职责、程序规范、保密纪律、衔接机制等方面作了明确规范,要求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问题干部切实认识到只有积极主动交代问题才是自我救赎的正确选择。
为深化以案促改,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自治区纪委监委督促有关单位举一反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堵塞制度漏洞。在查办一个地区、一个系统、一个单位有影响的重大复杂案件时,以点带线、以点带面,推动问题干部主动投案。今年7月底,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卫健委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随后在其任职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督促全面梳理、认真查找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起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域的作用。
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同驻自治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系统内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通过政策感召和思想教育工作,引导有问题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主动交代问题。一个多月后,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李某最终下定决心,向自治区纪委监委主动投案。
“主动投案不等于自首,我们结合党员、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性质、内涵及构成要件等,对二者作了深入研究和详细区分。”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严把审核关,综合考虑被调查人的投案时机、供述内容等因素,分析被调查人的真实目的,防止被调查人借“投案”之名行逃避惩处之实。
此外,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针对主动投案的问题干部,综合考虑投案动机、配合调查、退缴违纪违法所得等情况,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给予相应处置,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本报记者 邓青 通讯员 欧小苏)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