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江西省高院向赔偿请求人张玉环送达了国家赔偿决定书,依法决定向赔偿请求人张玉环支付赔偿金496万余元。据张玉环的代理律师罗金寿告诉记者,张玉环获得的赔偿金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339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7万。大众网·海报新闻此前报道中,张玉环告诉记者:“这二十多年来,母亲、兄弟、前妻、儿子等都为自己付出了很多,我接下来会用更多的时间来弥补他们。”张玉环谈到未来的生活是说:“未来拿到国家赔偿金后,也会考虑给他们一些物质补偿。”
2001年11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玉环提出申诉。2019年3月,江西高院作出再审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于2020年7月进行公开审理。
2020年8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在被羁押 9778 天后,张玉环终于回到了家人身边,此时他已 53 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