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26日电 (记者 杜燕)北京市建立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简称“北京冷链”),实现对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的追溯管理。从今年11月1日起,北京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均需在“北京冷链”中如实上传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来源、流向等追溯数据,未上传追溯数据的相关产品不采购、不销售、不使用。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6日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监管,该局联合北京市商务局发布通告,推广应用“北京市冷链食品追溯平台”。
根据通告,北京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北京冷链”中完成主体用户注册,并自今年11月1日起,使用“北京冷链”如实上传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的来源、流向等追溯数据。
据介绍,“北京冷链”实行“首站赋码”管理,即从京外采购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并运入北京的北京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作为首站,在“北京冷链”中上传相关产品品种、规格、批次、产地、检验检疫等追溯数据,并使用“北京冷链”按批次为相关产品进行电子追溯码赋码,实现“一码到底”。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在京销售、流转的各个环节,生产经营单位均可通过扫码方式上传产品收发货等数据。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北京冷链”通过实施“首站赋码、进出扫码、一码到底、扫码查询”的管理模式,对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在京流通,力求做到“来源可追,去向可查”,为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再添助力。对未上传追溯数据的相关产品,北京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做到不采购、不销售、不使用。
市场监管部门强调,食品经营单位在销售时,应在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产品包装或货柜明显处加贴“北京冷链”电子追溯码,方便消费者便捷查询所购食品的质量安全和产品追溯信息。
市场监管部门指出,下一步,北京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并根据实际需要逐步扩展“北京冷链”追溯品种覆盖范围。(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