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乌鲁木齐10月20日电 新疆发展研究中心20日在天山网发布《新疆少数民族劳动就业调查报告》(简称《调查报告》),称新疆少数民族民众实现了最大程度的体面劳动,是新疆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的明显标志,也是中国政府治疆政策的显著成效。
1999年,国际劳工组织首次提出“体面劳动”概念,意为生产性劳动,即通过促进就业、加强社会保障、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开展政府、企业组织和工会三方协商对话,保障劳动者在自由、公正、安全和有尊严的条件下工作。
《调查报告》称,2019年,新疆最低月工资标准分为1460元(人民币,下同)至1820元不等四个档次,但通过外出务工,很多人的实际收入远高于这个标准。例如,和田地区皮山县木吉镇农民阿卜杜凯尤木·阿卜拉,主动报名到山东烟台市一家水产公司务工,入职后月收入5000多元。和田地区墨玉县农民阿卜力米提·麦提库尔班和妻子阿尔孜古在广东工作,夫妻俩每月有8000多元的收入,已成为村里的“务工模范”。
外出就业的少数民族民众大部分信仰伊斯兰教,政府尊重和保护他们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满足其正常宗教需求。《调查报告》称,少数民族民众到了外出就业地,政府工作人员会告诉他们本地清真寺的数量和位置。他们去清真寺做礼拜、封斋等宗教活动没有受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干涉,只要是依法开展的宗教活动,均不受限制。
调查发现,内地相关企业为有清真餐饮需求的少数民族专门配备了清真餐饮厨师,保证清真饮食供应。天津某企业为少数民族员工开设了清真食堂,厨师是从新疆招聘来的,饭菜按照清真饮食习惯烹制。
在一个时期里,南疆农村部分少数民族妇女受极端思想影响和传统观念束缚,思想观念保守落后,不愿外出劳动。《调查报告》称,通过劳动就业,妇女们的思想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解放,视野变宽,进取意识增强了,有的用学到的技能自主创业,开裁缝店、甜点店、美容美发店,当起了“小老板”;有的到附近的企业或内地企业上班,按时领取工资,成为家庭的“顶梁柱”。
新疆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特别是把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等作为重点群体,积极推动和引导他们参加社会保险。新疆赴内地企业的务工人员也都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工资保障100%。
《调查报告》还称,西方一些智库所谓新疆存在“大规模强迫劳动”观点,于实不符,于理不通,根本站不住脚,完全是凭空捏造的谎言谰言,是出于政治目的抹黑污蔑。(完) 【编辑:苏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