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黄哲程)记者今日(10月16日)从北京市城管委了解到,市城管委、市商务局等六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临时占用公共空间开展特色经营活动的有关工作意见》,提出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合规企业可临时占用公共空间,在“规定时间、规定区域”内,“限定品类”摆摊设点。
根据《意见》,已入驻商圈、特色消费街区、步行街区、商业综合体等区域的合法企业,可以按照政府划定区域,在本商圈、特色消费街区、步行街区、商业综合体自有用地(用地红线)范围、合理规划的经营区域内,可开展餐饮等特色消费活动。
临时占用公共空间的企业,应持有效证照,落实企业经营主体责任,禁止转包转租,保障安全、合规经营。餐饮企业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供应食品,不得在露天环境下从事食品加工制作、烧烤食品、制作饮料等行为。遵守市容环境卫生、生活垃圾管理规定,实行垃圾分类,无暴露垃圾、污迹等,务必做到人走场清。不产生影响周边居民的噪声、异味、光污染等。
《意见》明确,临时占用公共空间开展特色经营活动,必须遵守“规定时间、规定区域、限定品类”的原则。除了要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地方经济发展与文化特色,还不能影响居民生活和安全出行,不破坏市容环境卫生,不占用道路停车泊位,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消防救援、食品安全、产品质量、交通安全、广告牌匾和临时标语宣传品、环境保护等管理规定。
记者从北京市城管委了解到,目前全市选取了望京小街、前门大街、百荣世贸等共60余个点位,组织进行商户特色经营工作。相关企业和商户在做好安全管理、疫情防控、门前三包有关工作的情况下,参与特色街区、商圈特色经营活动。
2021年,北京市计划在16个区分别选取2-3条大街作为试点,以“干净、整洁、规范、有序、优美”为标准,创建“门前三包”精细化管理示范街(片区)。
新京报记者 黄哲程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