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3日电 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要重点突出不明原因聚集性疾病防控,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奖励和责任豁免制度,重构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
国家卫健委指出,此次传染病防治法的总体修订思路是总结分析此次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短板和弱项,找准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修法工作。着眼健全公共卫生法律体系,在相关制度设计上做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的衔接性规定,不断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
根据征求意见稿,此次修订拟重点突出不明原因聚集性疾病防控。在甲乙丙三类法定传染病的基础上增加“具备传染病流行特征的不明原因聚集性疾病”,并进一步完善报告、管控方面的针对性措施。
修订拟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明确各级各类机构的报告责任及时限要求,建立报告奖励和责任豁免制度。例如,第三十六条拟规定,国家对发现并报告具备传染病流行特征的不明原因聚集性疾病、新发传染病疫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经确认排除传染病疫情的,不予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修订拟重构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第四十三条拟规定,由中国疾控中心定期公布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县级以上疾控机构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疫情信息;传染病出现跨省暴发、流行时,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公布。
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构建平战结合的综合救治体系,将建设方舱医院等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治疗中的作用。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加大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例如,第九十六条拟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