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教育部网站发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391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披露了教育部经商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答复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将游泳技能纳入全国中小学义务教育必修课的建议”的具体内容。
《答复》指出,游泳运动是深受大众喜爱的健身运动,掌握游泳技能对于预防青少年溺水事故发生、保障人身生命安全具有至关重要作用。教育部对此高度重视,会同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等相关部门,采取有关举措,有序开展游泳技能普及工作。
另外,教育部还在《答复》中介绍,近年来,教育部多次下发通知,明确提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结合学生群体年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教育,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2020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教育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集中组织暑期“教育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并将教育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将纳入2020年度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此外,部分省(区、市)相继制订了普及中小学生游泳知识技能教育相关政策,并列入政府资金支持计划,由地方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推进实施。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行动计划》,明确大力推动普及学生游泳教育工作,要求从2020年开始,各地从四年级开始开展游泳教育教学。海南省自2017年出台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实施方案后,以布置暑假作业为契机,在全省各市县推动游泳课普及。
下一步,《答复》称,教育部将积极会同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聚焦青少年游泳技能培养所需的师资、场馆、资金、教程等,持续开展工作。此外,将进一步整合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力量,构建包涵游泳知识技能和防溺水在内的公共安全教育长效机制,促进在校学生生存技能的不断提高。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