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姜雪颖 北京报道
秋冬季是天津市大气重污染易发高发季节。2018年,天津市大气污染源解析表明,全市PM2.5污染燃煤贡献率达到22.8%,其中供暖燃煤锅炉达到5.8%,仅次于火力发电。2019年,天津市冬季供热热源除大型热电联产电厂和燃气锅炉外,仍有114台共约8495蒸吨的供热燃煤锅炉,这些燃煤锅炉2019-2020年供暖季用煤量达180余万吨,是天津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2020年9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天津市东丽区督察时发现,该区有关部门对非电燃煤供热企业监管不力,供热企业日常管理粗放,能源效率较低,既不利于保障居民供暖,也不利于精准有效实施大气污染管控。
煤量数据“两张皮”
督察组透露,2020年9月5日,天津市城管委向督察组报送的全市煤电以外的供热燃煤锅炉用煤量统计表中,东丽区大毕庄分站、新立花园、帝达热力、华明分站等4家供热单位年用煤量在万吨以上。为进一步核算燃煤数据,督察人员对上述4家单位生产运行原始台账进行了核对,发现实际用煤量和上报数据均存在较大偏差。其中,大毕庄分站2017年实际用煤量为62196吨,但市城管委提供数据为50000吨;帝达热力2019年实际用煤27504吨,市城管委提供数据为26000吨,上报数据分别较实际数据少20%和5.4%。
督察进一步发现,各供热站对用煤情况平时不进行统计,仅在年度调度时随意填报数据给区城管委下属单位供热办,区供热办再上报至市供热办,市供热办统一汇总后上报。在此过程中,市、区两级城管委及供热办未对煤炭实际消费情况进行监管,也未对企业上报数据进行抽查核实,仅作为“二传手”转手上报,导致数据层层失真。
应付督察“做假账”
9月10日,督察组下沉检查东丽区新立花园供热分站,东丽区城管委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派员陪同。督察组在上午9:30要求企业提供2台40蒸吨燃煤锅炉原始运行记录台账,但企业负责人支支吾吾,称原始台账在上级管理单位东丽供热站。待督察组赶到东丽供热站后,企业负责人一边称已派人查找,一边却又改口说台账在其总公司,两个多小时过去也未找到,仅提供购煤发票,并告诉督察组大概用了9538吨煤。督察组离开时要求企业找到原始台账。
当晚,东丽区城管委提供了一份企业2019-2020年燃煤原始记录复印件,但发现有几处明显疑点:一是3个男性工人签名字迹娟秀;二是用煤量不像其它供热站以铲车数量计量;三是每天用煤量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合计后恰巧与企业口头报告的9538吨一点不差。督察组要求查看原始记录,约1小时后,东丽区城管委和企业负责人送来一份经揉搓、打孔“做旧”的原件。
企业临时“做旧”的燃煤记录表
9月11日,督察组与企业负责人,以及表中签字的3名工人进一步了解情况,进行笔迹对比后,企业负责人承认该用煤记录是在9月10日下午为应付督察临时编造的,找了3名女员工冒名顶替签名,该表通过区城管委确认后交给了督察组。对比该企业三套煤炭消费数据,购煤发票显示10256吨,编造台账9538吨,城管委上报督察组的为10000吨,各不相同,运行管理混乱。
指标下达“拍脑袋
督察组表示,集中供热是民生工程,在下达控煤指标时应充分考虑其供热面积变化和当年采暖季气候情况,同时加强内部管理节能降耗,科学合理制定目标。但督察发现,东丽区发改委控煤任务下达不科学,指标约束有名无实。帝达热力2018年用煤约2.6万吨,而区发改委却在企业供热面积增加的情况下,下达2019年控煤指标为2万吨,较上年用煤量减少四分之一,明显不合实际;与此同时,该区部分用煤较多的供热企业甚至未被纳入统一监管,如2019年大毕庄分站年用煤量达4.72万吨,区发改委未向该企业下达控煤指标。
此外,东丽区发改委在涉及煤炭消费控制指标方面还存在多头下达、互相冲突等问题,让企业无所适从,削弱了控煤指标的严肃性。如东丽区发改委在分解规上企业2019年控煤任务过程中,下达帝达热力2万吨原煤控制指标,又在“万家”企业能源消耗总量工作中,给该企业下达1.9万吨能源消耗指标,经折算约合原煤消费量13万吨,两个指标严重冲突。
督察认为,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中,东丽区有关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控制各企业煤炭消费量,更未将煤炭消费精细化管控作为实现精准治污的重要内容;区城管委作为燃煤供热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对煤炭消费监管缺失,上报督察组材料没有审核把关,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区发改委作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牵头部门,减煤控煤指标下达随意,存在形式主义问题;供热企业管理粗放,台账记录不清,编造虚假台账应付督察。
督察组已要求天津市有关部门开展调查,进一步查清情况,压实责任,推动作风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