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环评、审批等制度约束成为强硬的“守门人”,将生态环境污染案件拦在其“出生”之前,遏制某些地方的乱决策、瞎指挥。不能让刚性的制度成为可松可紧的“橡皮筋”,不能让利益的诱惑左突右击、冲破监管底线,这是监管者的职责,是防患于未然的根本之策。
据9月21日《新华每日电讯》报道,横跨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与翁源县的大宝山矿新山片区,历经三十余年无序采矿后,留下地质破坏、水土流失等生态破坏恶果。其中,尾矿渣以及选矿废水给下游清远、佛山、广州等地数千万人的饮水安全带来隐患。经过长达8年艰难修复,花费高达10多亿元治理费用,昔日满目疮痍的大地伤疤正在逐渐“愈合”。然而,周边酸水坑的水量仍在不停增长,成为周围生态的威胁,而消除更多衍生危害还需继续不断投入。
土壤、水系受到污染,当地农民不得不“求远水以解近渴”,还有下游百姓饮水安全遭受威胁,当地农民种植业受损等等,生态破坏的危害令当地百姓苦不堪言,说它是一场生态灾难也并不为过。而这是不少矿山污染区、工业固废污染区给周边环境造成的共性危害。
事情的直接原因是无序开采、私自盗采,缺乏必要的污染处理环节,而深层根源则是决策失当,监管失灵。以大宝山矿新山片区为例,无序开采长达三十多年,其中不乏省属国有企业的参与,为何一直没有规范的开采方案?当地村干部携带受污染的水和土壤样本“去省里反映情况”,然而为何采矿、选矿、洗矿行为一直持续,并导致“被污染土壤含铝超国家标准44倍、含镉超标12倍”?
修复矿山生态迫在眉睫。不论是出于改善周边百姓生存环境、保障相关水系及下游生态安全的角度,还是从规范采矿业发展、探寻生态修复路径,以及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矿山生态修复都必须加快推进。当地依据“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政府和开发企业按照约3:7的比例承担修复成本,而这无疑成为当地政府财政的一个沉重压力。
大宝山矿区生态修复之难、成本之高,为我们提供了反面样本和痛定思痛的切口——矿山开采、重化工企业开工,有关部门必须把后果、对策想在前面,必须让环评等环节发挥应有的作用。任由个别企业甚至部分非法滥采者发横财,而将环境破坏的恶果甩给当地百姓和当地政府,如此负面激励之下,难免会出现更多效仿者——而我们有多少个8年、多少个10亿元可以用来为少数人发财做“嫁衣”?
我国矿山生态修复历史欠账多、问题积累多、现实矛盾多,且面临“旧账”未还、又欠“新账”的问题。据遥感调查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矿山开采占用损毁土地约5400多万亩,其中,历史遗留矿山占用约3400多万亩。如何探索有效的矿山生态修复之路,并使之成为可借鉴的经验和模式,是在付了“天价学费”后,相关部门应着力推进的事情。
污染后的治理固然重要,但事前的科学规划、源头预防才是防止类似案例发生的关键。在不少领域,由于缺乏科学规划而产生严重后遗症、后期不得不付出高昂治理成本的事件,我们并不陌生。在某些地方,只要有利于拉升GDP的项目,各环节一路“绿灯”,相关制度性的制约因素不得不为无序的招商引资让路。还有,关于环评造假的报道不少,反映出有关地方对环境危害的不重视,必要的前置关口沦为摆设。
让环评、审批等制度约束成为强硬的“守门人”,将生态环境污染案件拦在其“出生”之前,遏制某些地方的乱决策、瞎指挥。不能让刚性的制度成为可松可紧的“橡皮筋”,不能让利益的诱惑左突右击、冲破监管底线,这是监管者的职责,是防患于未然的根本之策。
希望类似案例能够警钟长鸣,唤醒更多地方学习并践行“金山银山”的正确“开采”方式。
本报评论员 吴迪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