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9月22日电 (孙睿 文思睿)“此次普查与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相隔十年。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同口径相比,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9.75%,氨氮下降55.84%,总氮下降24.17%,总磷下降25%。”青海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张生杰22日在青海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张生杰介绍,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标准时点是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是2017年度,经历了前期准备、全面普查和总结发布三个阶段,对全省有污染排放的12401个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了全面调查,获取了青海省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相关基本信息和污染物排放信息。
从普查数据结果总体分析,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总磷排放量以农业源和生活源排放为主;氨氮以生活源排放为主;总氮以生活源、农业源排放为主;二氧化硫和颗粒物以工业源排放为主;氮氧化物以移动源和工业源排放为主。
从分布情况来看,主要集中于西宁市、海西州和海东市;水污染物排放集中于黄河流域和柴达木内流区。
“过去十年,是我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质量快速改善的十年,从此次普查数据也能看出十年的变化。其中工业源污染物削减率较一污普普遍提升,尤其是氨氮、化学需氧量的削减率提升75.76和26.39个百分点。工业源二氧化硫削减率提升22.92个百分点。”张生杰说,同时,普查形成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形成了青海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技术报告和专题报告,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
张生杰表示:“通过普查,我们看到了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这四项污染物对我省当前无论是大气还是水的环境质量改善都至关重要,同时,农业源、生活源对水污染物排放贡献较大,机动车对氮氧化物的排放贡献较大,这些污染源污染治理水平还较低,因此治理和监管的难度和任务都比较大。为此,下一步,我们要加强普查数据成果的分析应用,建立健全固定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