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权威发布)
从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园区、制度体系、要素供给等维度提出26项创新举措
力争在四方面形成示范,更多经验可复制可推广
本报北京9月11日电 (记者罗珊珊)国务院于近日批复《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11日,国新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有关情况。
“服务业开放是中国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介绍,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已进行3轮,开展5年,有基础有条件通过加大先行先试力度,更好发挥在全国服务业开放中的引领作用。工作方案从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园区、制度体系、要素供给等维度,提出了26项开放创新举措。
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在金融服务领域,优先在北京市允许跨国公司设立外商独资的财务公司;在文化领域,在有关区域允许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在教育领域,鼓励外商投资成人类教育培训机构,支持外商投资举办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资金跨境流动更加便利。允许在北京全市范围内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的试点;探索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试点;在特定区域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试点工作;给予在北京的中资机构海外员工薪酬结汇便利化政策等。
人才支持持续加大力度。比如在创新创业方面,外籍人员凭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开办公司或参股内资企业。在综合保障方面,对境外高端人才给予入出境便利。
北京市副市长杨晋柏表示,力争在4个方面形成示范,为全国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一是聚焦重点领域探索创新,力争在服务业为主导的开放格局方面形成示范。二是聚焦“产业开放+园区开放”并行突破,力争在开放模式方面形成示范。三是聚焦构建长效机制,力争在制度创新体系和要素供给等开放环境方面形成示范。四是着力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联动创新,力争在开放机制方面形成示范。
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基本健全以贸易便利、投资便利为重点的服务业扩大开放政策制度体系;到2030年,实现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资金跨境流动便利、人才从业便利、运输往来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 人民日报 》( 2020年09月12日 02 版) 【编辑:朱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