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金台锐评)
司法公开是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质效的一剂良方,信息化极大丰富了司法公开的实现形式,用好“互联网+”才能不断为司法公开创新赋能
中国法院司法公开近日迎来标志性事件。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20年8月30日18时,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总量突破1亿篇,访问总量近480亿次。
1亿篇裁判文书,标志着中国裁判文书网稳稳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数据库。近480亿次访问,意味着中国司法机关的裁判接受了近480亿次的审视。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
2013年7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正式开通。根据同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2014年1月1日起,除四种特殊情形外,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均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把裁判文书“晒”在网上,成了司法公开里程碑式的事件。不仅社会公众可以上网查询裁判文书,世界各国都能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及时了解中国司法状况。公开的方式变化、渠道拓展,很快产生几何效应。
裁判文书记录着法律事实、证据和法官的判断、理由。社会公众“围观”裁判文书,实际是对司法全过程的监督,起到了倒逼法官严格司法、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作用。
裁判文书承载着法官的司法智慧,是最重要的司法产品。许多法学界法律界人士通过研究裁判文书,总结司法规律、裁判规则,极大丰富了法学研究的案例来源,还可以帮助法官避免类案不同判。
裁判文书体现着法律规则的适用,是法律与现实的生动联结。许多当事人在打官司前,搜索类似案件的裁判结果,以案学法,形成理性的诉讼预期。
裁判文书也是社会生活的反映。从海量裁判文书中,可以看到一个时期矛盾纠纷的凸显点、道德观念的冲突点,相关司法数据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
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带来的效应还在不断扩大,给我们深刻启示:司法公开是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质效的一剂良方,应该不断深化。信息化极大丰富了司法公开的实现形式,用好“互联网+”才能不断为司法公开创新赋能。
回首最高法推动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历程,不难看到,推动司法改革、实现司法公正,必须有敢于直面监督的勇气,善于将监督的压力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动力,严格规范司法权运行,不断提高审判能力和水平。
如今,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更加需要勇气和智慧。只有通过最大限度的司法公开,才能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司法腐败无处藏身,才能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作者:徐 隽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