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苏州分局斩断捕运销非法捕捞犯罪链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5月4日凌晨,夜色如墨,江风呼啸,芦苇摇曳。对于正处禁渔期的长江江苏常熟段水域,这是野生鱼类季节性洄游、繁殖的寻常夜晚。盘踞此地3年之久的非法捕捞犯罪链条即将被斩断。
经过近5个月的侦查,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依托区域警务协作模式,会同常熟市公安局、张家港市公安局,成功破获“叶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系列案”,捣毁长期盘踞在常熟、张家港两地的“捕-运-销”一条龙非法捕捞犯罪链。目前,7名主要嫌疑人分别因非法捕捞水产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疑点闪现寻踪破案
这起大案的初始线索,来自一次在江堤上的深夜会车。
3月12日,便衣民警驾车夜巡至长江常熟段望虞河附近江堤,一辆7座面包车迎面驶来,会车前面包车却将近光灯调换成远光灯,这一操作十分刻意且反常。带着疑问,民警记录下该车牌号,发现其后座已被拆除,并露出白色的塑料箱。
随后,在前行约百米后一处岸堤口,民警发现,泥地上显现着一条车辙印清晰新鲜,其附近还有一呈方形的水渍,俯下身子靠近水渍有浓烈的鱼腥味,同时他发现地上散落着几片细小的鱼鳞。结合以上种种,民警迅速判断:刚刚见到的7座面包车极有可能是一辆收鱼车。
“嫌疑人的警惕性很强,多次交易不断更换车辆,给侦查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长航苏州分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黄正东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警方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紧追涉案车辆踪迹,上追下查、相互印证,深挖细查出的所有线索直指常熟某水产门市。
随着调查的深入,以“某某水产门市”老板叶某为枢纽的疑似非法捕捞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区域协作精准打击
整合资源,协同加强水域智慧防控系统建设,集中优势警力实施打击……在长航苏州分局副局长何健看来,区域警方展开密切协作,全面收集线索,统一指挥布控,为精准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地下产业链奠定坚实基础。
经过缜密侦查,专案组掌握了该团伙的活动情况,并制定了收网方案。5月3日晚,民警连续蹲守发现,该团伙两名嫌疑人开小艇驶入长江,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秘密蹲守后,时机成熟,在专案组的统一指挥下,长航公安机关会同常熟市公安局出动精干警力,兵分多路、水陆并进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当场抓获正在交易的非法捕捞人员赵某苗和交接渔获物的叶某,查获作案快艇1艘、运输渔获物专用面包车1辆,丝网两张,翘嘴红鮊、毛刀鲚、鳊鱼等渔获物133尾、共计39.8公斤。
长航公安机关落实公安部“七个必查”要求,会同常熟市公安局围绕“渔获物的去向”,最终发现了孙某、陈某、陆某3人长期固定从叶某处收购长江非法渔获物的线索。
根据长航公安机关、常熟市公安局提供的线索,张家港市公安局积极跟进,充分发挥“护江联盟”机制效能,快速确定了孙某、陈某、陆某3人的真实身份和落脚地点,查明了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贩销去向。
7月23日,3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目前,系列案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非法捕捞人员4名、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者3名,涉案渔获物6000余公斤,涉案价值约27万余元。
拓宽链条推动治理
“我清楚自己的犯罪行为,但抵挡不住利益诱惑,选择铤而走险。”叶某坦白,虚抬价格是“行业”内公开秘密,通常把进价300元每斤的湖刀、海刀的水产品,经过“长江鲜”水产招牌,将价格抬高到每斤800至1000元,几番倒卖,暴利陡升。
正如叶某所说,曾经,以“长江野生鱼”“野生长江鲜”为噱头销售牟利的行为并不鲜见。无差别捕捞、粗放式利用让长江生态不堪重负,流域生态功能退化,珍稀鱼类大幅衰减,经济鱼类资源濒临枯竭。
在此背景下,长航苏州分局坚决落实“十年禁渔”重大决策,联合农林渔业、市场监督等多个部门,对新登记的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湖鲜”等字样的市场主体,严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摸清底数,对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河鲜”等捕捞、餐饮、水产品销售的市场主体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过去遇到盗捕分子暴力抗法的情况,渔业部门难以独自应对,现场报警,容易造成违法证据收集不完整,犯罪分子逃脱的情况。”常熟市农林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夏家东告诉记者,今年以来,通过推动打击涉渔违法犯罪长效机制建设,实现警渔联合执法,打击、震慑犯罪成效立竿见影。
“除了推动完善打击涉渔违法犯罪长效机制和多维惩戒机制,各执法部门间及时打通部门壁垒、共享信息,实现‘鼠标巡逻、探头站岗’,大大节省警力资源,提升办案效率。”何健说,今年3月1日长江“禁渔期”以来,长航苏州分局查获非法捕捞犯罪49起,抓捕犯罪嫌疑人87人。同时推动渔业部门将办案中发现的新型盗捕工具及时介入管制类目,填补监管漏洞;设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检举盗捕行为,充分调动民间力量,发挥专业合作社、环保组织等作用,壮大护渔队伍,实现群防群治。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紧盯组织团伙作案、使用“电毒炸”“绝户网”等恶劣手段方法作案,捕猎、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突出“破网断链”,全力摧毁非法捕捞犯罪团伙、网络,切实斩断“捕运销”地下产业链,有效遏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活动,为长江十年禁捕赢得治本时间,推动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行稳致远。 【编辑:王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