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9月4日电(记者王劲玉)记者从山西省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山西通过按月发放补助资金、启动价格临时补贴、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等措施,加大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对象的救助保障力度,截至目前,已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0.25亿元。
据悉,山西在现有标准、确保低保制度持续平稳运行的基础上,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收入家庭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等纳入单独申请低保的范围;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集中供养范围,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此外,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方面,城乡低保金实行按月发放,于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实行按季发放;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贴按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在启动通知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完成发放。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