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英德法院法官上门开庭审案 被告人中风半身不遂不堪山路颠簸
本报讯 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罗卫国近日,广东清远英德市人民法院的刑事法官在连续赶了两个多小时的山路后,来到大洞镇的卜某家中,在这里开庭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罪案件。
2017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卜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用柴刀砍伐自家自留山上的杉树和杂树,并将林木运回家里当柴火。经鉴定:卜某砍伐林木的树种为杉树和藜蒴,采伐林木蓄积26立方米,采伐林木材积19立方米。2020年5月22日,卜某通过电话联系办案民警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涉嫌的犯罪事实。
英德市法院刑庭庭长罗卫国在受理案件后,了解到被告人卜某在案发后因中风而半身不遂、行动不便,为了让卜某免受80多公里山路的颠簸,便主动协调公诉机关,决定去被告人家中开庭。
8月13日早上,审判长罗卫国与合议庭成员、书记员、法警等一行来到被告人家中,开展了庭审工作。被告人卜某在其儿子及法警的搀扶下,出庭参加诉讼。
这个临时法庭虽然条件简陋,但庭审活动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有条不紊地进行。
合议庭合议后,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法院认为,虽然被告人卜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鉴于其所砍伐的是自己自留山上的林木,社会危害性较小,且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属于自首,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卜某犯滥伐林木罪,单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编辑:丁宝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