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8月19日电(记者马晓媛)记者从山西省太原市金融办获悉,太原市日前出台《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给予举报者一次性奖励最高达5万元。
太原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依然严峻,各类套路贷、校园贷、现金贷等涉众型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呈现高发态势,但非法集资风险预警排查线索数量较少、排查方式方法单一,为此太原市出台举报奖励办法,希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此办法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电话、信件、网上举报等方式,对本市内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举报,经查证属实,予以相应奖励。奖励条件包括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被举报企业注册在本市或注册在外省市在本市进行非法集资等。
奖金发放标准按照初步调查、行政处罚、公安立案侦查3个档次制定,根据情节轻重,奖金金额从500元到5000元不等。对涉案金额在1亿元以上或者对全省、全市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再次给予举报人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 【编辑:朱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