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证何时发?保障法如何落地?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几个新消息
新京报快讯(记者 倪伟)7月29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该部今年上半年工作进展和下半年工作安排。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退役军人和“三属”优待证制发工作按计划推进,我国正加快推动军休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国家退役军人工作信息数据库建设。
推进国家退役军人工作信息数据库建设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主任兼新闻发言人王志明表示,上半年,该部组织体系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部门、服务体系、社会力量“三驾马车”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退役军人领域出台多个政策法规文件,加紧编制“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
就业安置方面,结合疫情防控统筹部署年度安置任务,推进首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制定退役士兵就业职业目录参考,协调落实高职扩招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政策,指导各地开展各类面向退役军人的招聘活动。同时,对退役军人的服务保障持续提升,推进优待证制发,加快推动军休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国家退役军人工作信息数据库建设。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还在全国范围统计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低保户等情况,重点统计因疫情、灾情致贫返贫的退役军人,更加精准提供服务保障和帮扶援助。
《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提请审议
在制度建设方面,《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社会上高度关注,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建议。退役军人事务部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
《保障法》的制定只是一个基础。作为全面规范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制定《保障法》主要是明确基本方针、原则、主要制度,为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提供基本法律依据。同时,《保障法》也尽可能作一些具体规定, 提出一些创新举措,增强操作性,但不可能通过一部法律解决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所有问题。
在制定《保障法》的同时,退役军人事务部修订了《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光荣院管理办法》,正在会同军地相关部门制定修订《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以及其他配套政策文件,推动《保障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主要制度落实落地,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政策制度体系。
8月1日起换发《残疾军人证》等4种证件
今年1月,退役军人事务部会同军地19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将为退役军人和“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统一制作颁发优待证。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司长曹俊今天表示,目前,优待证制发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该部通过深入调研、走访军地多个部门,统筹研究、科学设计优待证制发、使用、服务等环节,确保实现“彰显荣誉、落实待遇”等核心功能。
自今年8月1日开始,我国启动《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证》《因公伤残人员证》4种证件换发。残疾军人持《残疾军人证》,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民航班机减收正常票价50%等优惠优先服务。伤残人民警察凭《伤残人民警察证》与残疾军人享受同样的优待。
另外,去年,中办、国办专门印发意见,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出现未参保和断缴问题,允许参保和补缴,补缴免收滞纳金;入伍时未参保的,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该政策解决了退役士兵多年来想参保不能参保、想补缴不能补缴的难题。记者今天获悉,截至7月23日,全国共受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约290万人,完成初审276 万余人,养老保险补缴工作已办结近233万余人。
今天,退役军人事务部还发布了该部编著的《战“疫”有我 敢打必胜——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和广大退役军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实录》一书。该书收录文章140余篇、图片150余幅,记录了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和广大退役军人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的事迹。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