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泉河水源地天然林被“蚕食” 法院判决行政机关怠于履职行为违法
新华社海口7月10日电(记者刘邓)记者10日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万泉河水源保护地牛路岭库区万亩天然林被“蚕食”一案日前已经由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终结。法院确认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对该区域内已发现的22宗违法占用林地人员未依法作出行政处理的行为违法。
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自1991年以来,牛路岭库区周边大量村民通过“套种”槟榔、橡胶等经济林,以环剥树皮、钻孔注射农药等方式“蚕食”天然林、天然次生林致树木枯死。且随着槟榔价格的上涨,此类违法现象也呈增长态势。2018年6月,检察机关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但在检察建议发出近一年半的时间内,原林业主管部门琼海市农林局、现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虽然针对违法情况开展了一些调查工作,向部分违法行为人发出了整改通知书,但未依法作出行政处理,也未按检察建议全面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行为,更未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整治方案。
为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2019年12月,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行政机关行为违法。法院经审理查明,牛路岭库区周边林地面积约33566亩,其中人工林面积14595亩,与历史数据对比显示人工林的面积不断增加。
行政机关认为人工林面积的增加是历史原因导致,且涉案地点偏僻,作案手段隐蔽、时间跨度长,难以全方位监督,群众抵触情绪大,行政执法存在很大难度。法院认为行政机关没有处理好坚守生态保护理念与现实履职存在困难的关系,其工作方式限于文来文往,停留在表面,没有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也没有切实效果。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