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4日讯记者蔡长春 见习记者赵婕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群众交通需求迅猛增长,电动自行车由于费用低廉、年龄适应性大、对道路无特殊要求,且无需驾驶证、年检、保险、缴费上税等,已逐渐成为部分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为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电动自行车也一直伴随着管理难、安全事故多等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孙建国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应强化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
孙建国在调查中发现,电动自行车特别是超标电动自行车存量大,非法加装、改装、不按车道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行驶、逆向行驶、无牌无证、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日益突出,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和安全。
孙建国认为,应对电动自行车加强法律监管。他建议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老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年龄上限,超过年龄上限的,经视力、听力、辨色力等体检合格才能获得电动自行车驾驶资格。此外,建议立法将驾乘人员佩戴头盔纳入法规、政府规章等文件强制性条款。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