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非法倒卖药品要疏堵结合
从中老年人手中收购用医保卡购买的药品再卖给下家,下家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再销售给药房和个人,这种非法倒卖药品的“黑色利益链”已经存在很长时间。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实施非法倒卖药品的刘某杰提起公诉。(见5月6日《检察日报》)
近年来,在小区门口、医院附近,“高价收药”的小广告随处可见。被回收的药品主要有三个来源:个人没吃完的药、有医保的人开出药后为套现而卖给药贩子、医药公司人员用非法手段弄出药再便宜卖给药贩子。有调查显示,如今的药品回收市场中,95%的药品是借用“公费医疗”“医保”等手段套现而来的。
药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有着严格规定,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禁止非法收购药品”。从事“二手药”回收的药贩子,仅靠外观识别,很难避免假劣药品通过回收渠道流入市场。而非正常途径回收来的药品,有的过期,有的假冒伪劣,有需冷链运输保存的则可能因私下收售而变质,如此,用药的风险就会大大增加,甚至威胁病患的健康和生命。
非法收购、倒卖药品,为何会有较大的生存空间?一来是有些药应用广泛,如降糖、降压、风湿关节炎等,二来是有些药品正常购买价格较高。
治理非法收购倒卖“二手药”,关键是源头治理,建立“二手药”监管长效机制。相关部门应共同行动,加强对医保运行、医院药品管理、药品流通及非法回收药品广告等方面的监管,铲除“二手药”生存的土壤。一方面,加大对“二手药”危害性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药品正规回收的理解、支持;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废旧药品后期处理的规范化管理和常态化回收机制。此外,还应加大宣传普及医药知识,让群众合理储存药品,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遏制违法倒卖“二手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需要齐抓共管,疏堵结合。
廖海金 【编辑:丁宝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