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例:辽宁大连马某
患者马某,男,55岁,为大连市第17例病例王某公公,辽宁朝阳凌源人,在大连居住地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
马某隔离医学观察前行程轨迹:
1月17日11时至18时40分,患者于凌源汽车站乘坐凌源至大连的长途汽车(座位号8号)来大连,抵达后由其儿子驾车接回家,此后居家未外出。
1月21日和1月22日17时50分许,从家步行至海川幼儿园接孙子回家。
2月11日,第17例病例王某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2月13日对其密切接触者马某等家庭成员进行核酸检测。当晚马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但无发热、咽痛、腹泻等不适症状。
2月14日,马某出现发热等症状,经省专家组复核为确诊病例(普通型),目前病情稳定,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正全力排查中。
第二例:辽宁鞍山李某
李某,女,汉族,45岁,农民,家庭住址: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高力房镇前海尚城小区。李某系鞍山市确诊病例宋某、吕某的密切接触者,2月6日起已经在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目前,李某生命体征平稳,与其密切接触者已实施隔观察。
李某隔离医学观察前行程轨迹:
1月24日、25日,李某同丈夫、儿子乘自家三轮车从高力房镇前海尚城小区到马坨村婆家过年,分别于24日22时30分、25日19时40分乘自家三轮车返回高力房镇家中。
1月26日,李某携丈夫、儿子乘自家三轮车到高力房镇陈家房村娘家过年,同李某父母、弟弟一家四口、姐姐一家三口一同用餐,当日18时乘自家三轮车返回家中。
1月27日,李某未外出,无访客。
1月28日、29日,李某乘自家三轮车到陈家房村娘家探望弟弟并留宿两日,未外出。
1月30日至2月3日,李某未外出。
2月4日,李某乘出租车到台安县恩良医院9楼内科病房陪护婆婆宋某,中午曾佩戴口罩到医院食堂买饭。
2月5日,李某在台安县恩良医院陪护。
2月6日,由急救车从台安县恩良医院转运至鞍山市传染病医院隔离医学观察。
请在上述过程中与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采取如下措施:
1、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立即与所在地社区、村民委员会取得联系,登记相关信息便于实施健康监护。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这既是对您自己负责,也是对您的家人、公众和社会负责。
2、请暂不要外出,减少与家人接触,从与患者接触最后之日起,居家隔离观察14天。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总台央视记者 李承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