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20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0日发布消息称,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郑永涛决定逮捕。
资料图: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郑永涛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郑永涛曾于2019年2月至10月任汉中市副市长。据陕西省纪委监委此前通报,郑永涛对益丰国际项目违建别墅问题虚假整改、违规决策,造成不良影响,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他还被指“对上应付了事、虚假整改,对下任性用权、滥权妄为”。
2019年5月,有媒体报道,汉中市南郑区一地产企业打着养老项目的幌子在秦岭南麓400亩山地上建起名为“益丰国际·汉山郡”的别墅区,其中有62栋别墅。
最高检今日还发布称,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交通运输部黑龙江海事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王俊波作出逮捕决定。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此前通报,王俊波长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违规领取交流干部租房补贴;在干部录用、职务晋升和岗位调整等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
此外,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湖南省衡阳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原常务副校(院)长尹同君决定逮捕。
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此前通报,尹同君与多人串供,转移、隐匿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金,搞钱色交易;骗取、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酒店星级评定、价格调节基金安排、项目资金申报、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