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药房货架。中新社发 陈超 摄
32个拟中选药品最高降幅93% 官方:集采制度利于净化医药行业生态环境
中新社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 李亚南)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近日出炉,32个药品采购成功,最高降价幅度达93%。中选结果公示3天后将正式发布,预计于4月份让全国各地患者用上此批降价药。
据介绍,本次集采共有33个品种,覆盖糖尿病、高血压、抗肿瘤和罕见病等治疗领域,其中32个品种采购成功,共100个产品中选。122家企业参加,产生拟中选企业77家。与联盟地区2018年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3%,最高降幅达93%。
在此次集采招标中,各家药企的竞争异常激烈。媒体梳理出“数宗最”:有原研药企业报出全球最低价;最便宜的药片价格被压到几分钱;企业因意外未能中标股价大跌,现最惊险一幕。
此批集采药品,尤其是降糖药阿卡波糖、格列美脲等慢性病常用药价格大幅降低,多个药品现“白菜价”,该现象到底是否合理?降价空间从何而来?
试点办、联采办负责人对此回应称,本次集中采购,对比国际价格以及国内价格,总体符合预期。促使集采药品大幅降价主要有以下因素。
一是带量采购,招采合一。在传统“招采分离”的模式下,只招价格不带量、量价脱钩,企业缺乏销量预期,一些药品降价后,由于没有所谓销售费用空间而导致药品“降价死”。从绝对价格水平看,相当一部分药品价格长期存在虚高水分,一些仿制药价格水平高于国际价格2倍以上,流通环节费用占价格中的主要部分。带量采购、招采合一,给药品生产企业明确的预期,有利于其根据采购量自主报价申报,真正实现量价挂钩,挤掉虚高空间。
二是完善规则,促进竞争。此次纳入第二批集采范围的药品均为生产企业在3家及以上的竞争较为充分的品种。在总结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4+7”试点)和试点扩围经验的基础上,在确保防范垄断和供应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了采购规则,通过公开、阳光的竞争实现了市场价格发现的功能。
三是“复活”低价,重回市场。从历史采购数据来看,部分生产成本不高、竞争充分的药品原来价格水平就很低,但由于流通模式原因,低价药反而难以打开市场,被高价药“逆淘汰”,比如,解热镇痛药对乙酰氨基酚,历史数据显示有企业以0.02元(人民币,下同)/片的价格销售,但是低价药并未成为主流,此次拟中选价格为0.03-0.07元/片,促进了低价药稳定供应。通过带量采购、确保使用,企业不再需要进行销售公关,既有降低虚高药价的作用,也有将一批低价药“复活”后重新送到患者手中的功能。
四是及时回款,降低成本。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一方面要求医疗机构及时结清货款,另一方面实行医保基金预付或医保基金直接与企业结算,确保及时结清货款。据调查,“4+7”试点中选产品的30天结清率达到了90%以上,而此前普遍存在医疗机构拖欠企业货款问题。
业内普遍认为,随着“4+7”试点正式扩大范围至全国,中国医药行业生态环境正在发生巨变。
此前第一批国家级“团购”的25种药品中,仿制药替代原研药的效果已经非常明显。专家分析指出,种种仿制药替代现象的出现,意味着中国药品市场价格将进入一个下降的通道,打破专利原研药对药品市场的高价垄断,进一步促进原研药“专利悬崖”显现。
中国官方此次明确表示,将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将更多产品纳入集中带量采购。促使企业间竞争转为公开透明的产品质量和成本竞争,医药产业从营销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净化医药行业生态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