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9月14日电(记者李华)记者从西安市纪委了解到,为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西安市纪委近日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7人受到处分。
莲湖区城(棚)改办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8月至2016年1月,莲湖区城(棚)改办先后以拆迁加班费和防汛值班费名义,违规给单位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301000元。时任该办主任黄建华、副主任王建平违规决策并领取上述费用。2019年5月,黄建华、王建平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临潼区房地产管理所原副所长仵新平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7年,仵新平在某房地产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过程中,违规收受该项目开发商赠送的价值3000元的酒店贵宾储值卡1张、价值238元的温泉券4张。仵新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7月,仵新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鄠邑区教科局副局长王建博违规操办其子婚宴并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5月10日至11日,王建博在农村老家设流水席21桌为其子举办婚宴,12日在城区某酒店为其子举办婚礼,设宴24桌。前后两次宴请共计超出报备桌数25桌,违规收受65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21000元。2019年5月,王建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陕西纺织大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晓文,副总经理张庆龄违规组织并参与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至2018年,经张晓文、张庆龄同意,该公司先后4次借开展党员学习教育之机,组织单位党员到合阳黄河湿地公园、延安壶口瀑布、汉中石门栈道、榆林镇北台等景点旅游,并将产生的费用共计10126元交由公司财务部经理袁晓琳予以报销。张晓文、张庆龄也参与了上述活动,2019年4月,张晓文、张庆龄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职,袁晓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