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察哈尔右翼中旗委原书记赵向红被判刑12年
新华社呼和浩特8月31日电(记者刘懿德)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判决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察哈尔右翼中旗委原书记赵向红犯贪污、受贿罪,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1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向红在担任察哈尔右翼中旗委副书记、旗长、旗委书记期间,伙同时任旗财政局局长刘永宽,套取公款392.8万元购买两套房产及两个车位,支付装修和家具款项。赵向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人民币共计280万元及价值227万余元的房产1套。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向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用公款为自己购买房产并进行装修和购置家具,其行为构成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且系共同犯罪;利用其担任领导干部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被告人赵向红在接受调查期间,如实供述贪污、受贿的犯罪事实,符合坦白的构成要件。积极主动退赃,认罪悔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赵向红犯贪污、受贿罪,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10万元。对赵向红贪污及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