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长春市劳动保障监察“承诺备案制”试点推行工作,以信用监管维护长春市良好营商环境,8月30日上午,长春市人社局在局机关五楼会议室举办“长春市劳动保障监察承诺备案制政策发布暨启动仪式”。
长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张峋发布了承诺备案制政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要求,长春市人社局针对监管环节的事中承诺这个堵点,创造性地试点推出了承诺备案制等四项制度,并于2019年8月1日正式印发《关于试点推行首检告知和承诺备案等项制度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承诺备案制将于9月初正式实施。
劳动保障监察承诺备案制,是一项全新的“事中信用监管承诺备案制”,是政府部门在事中监管环节为企业提供的主动承诺机会。企业承诺前需要完成自查,承诺书中明确列出了企业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事项,确保填写承诺书的过程就是一个学法的过程。对于提交承诺书同时也提交调查问卷的企业,则视为完成年度书面审查。对于三年书面审查都没有问题的企业,则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评为劳动保障监察诚信A级企业,进而享有信用监管规定的两年免检期。对于主动承诺并纳入信用A级的企业,还将推出人社领域办事绿色通道,优先提供人社领域资金和政策支持等优惠政策,让企业的诚信得到应有的激励。对于做虚假承诺或不愿承诺的企业,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在承诺备案制基础上,还配套推出了首检告知制、首违警示制、首罚警诫制三项制度,覆盖了事中事后监管的全过程,全面优化并提升了人社领域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随后,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灯泡电线有限公司、长春市美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春马瑞利动力系统零部件有限公司、长春金赛药业有限公司、吉林国健妇产医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代表,正式向长春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递交《长春市劳动保障监察承诺书》,成为首批提交承诺书的企业。
孟宪新在致辞中指出,近年来,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推进,长春市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推动了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2019年,长春市创造性地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承诺备案和首检告知等四项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减负降税各项目标任务,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
孟宪新强调,东北老工业基地需要振兴,长春经济需要发力,人社工作更需要站出来做表率。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在保障企业用工方面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责任重大。承诺备案制是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以信用监管衔接市场监管的新方式。随着承诺备案制的推行,破天荒式地实现了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角色转换,企业由被动变主动,政府部门反而以被动接受企业承诺的方式实现对企业的监管,进而降低检查频次,减少了对企业经营行为的干扰。事中承诺备案制的推出,建立健全了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这也符合国务院的最新要求。
此外,在发布会前,长春市人社局法规处和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办了劳动保障监察承诺备案制政策辅导班,宣讲劳动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具体讲解承诺备案制、首检告知制、首违警示制、首罚警诫制和调查问卷,明确承诺备案的后续政策服务。通过政策法规辅导,填写调查问卷后,企业可以自愿签署《长春市劳动保障监察承诺书》。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贾子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