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遇到“碰瓷”怎么办?你是忍气吞声,息事宁人,还是有多大闹多大?过去,因为维权难、不想闹大等原因,大批餐企选择了吃“哑巴亏”。如今,这种状况将会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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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品无端出现了异物、顾客故意挑衅闹事、投诉索赔、吃霸王餐……遇到这样的事情,很多餐饮人都会束手无策。
而这一类,往往被餐饮人誉为经营餐厅最怕的一类人——“碰瓷”党。
这些碰瓷党摸透餐厅开门做生意不敢声张,大多愿意息事宁人的心理,屡屡得手。即便餐企揭穿报警,这些人往往也只会被警告小罚。种种因素下,这类不良风气在餐饮业日益猖獗。
不过今后,类似的情况或将有很大改善。因为,国家相关部门刚刚发布了专治“碰瓷”的新规!
这个新规明确定义了“碰瓷”行为以及相关的处罚方式,将对餐饮业整治“碰瓷”行为有重要意义!
10月14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明确界定何为“碰瓷”,且明确了“碰瓷”的法律适用及定罪量刑,联合严惩“碰瓷”行为。
作为近几年兴起的流行语,“碰瓷”之前在法律上一直没有明确定义,法律界限也不明确,使得公众包括很多餐饮人在遭遇类似事件时,都只能吃哑巴亏。
这次出台的《指导意见》第一次对“碰瓷”行为作出了准确界定,即“碰瓷”是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
与此同时,《指导意见》还将常见的“碰瓷”情形梳理分类成两类:
一、诈骗类。即制造假象,采取欺骗、蒙蔽手段诱使被害人上当,从而获取财物的情形,其突出特点是“骗”,主要涉及诈骗罪、保险诈骗罪、虚假诉讼罪。
二、敲诈勒索类。即不仅制造假象,而且对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实施轻微暴力、软暴力或者以揭露其违法违规行为、隐私、扬言侵害相要挟,从而获取财物,其突出特点是“敲诈”,主要涉及敲诈勒索罪。
明确“碰瓷”的定义和类型后,《指导意见》还全面构建了惩处“碰瓷”行为的制度框架,对公检法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针对性地处理“碰瓷”类事件。
“这是第一次对‘碰瓷’行为作出准确界定,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指引。”对于《指导意见》出台的意义,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李文胜在发布会上如是说道。
总而言之,这就是一个专治“碰瓷”党的法规!以后,一些专业碰瓷人士恐怕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嚣张了。
干餐饮,最怕遇到什么?除了怕没生意发不出工资、房东涨租不让开店或员工不听话难管理,还怕遇到挑衅闹事的“碰瓷”党!
作为服务行业,餐厅每天都要服务大量、形形色色的顾客,这就无可避免会遇到一些不良顾客,以碰瓷谋利。
无论是海底捞、西贝这样的大企业,还是街头巷尾那些叫不出名字的夫妻店,几乎都遇到过那么几个“碰瓷党”。可以说,只要开过餐厅,做过餐饮的,几乎没有不遇到过碰瓷党的。
这些“碰瓷”党为了谋取利益,挖空了心思,搞出各种手段,其中最常见的有3种:
①往菜品里“加料”
这是餐饮业最常见的“碰瓷”方式。“碰瓷”党们轻则往菜品里上放头发、放苍蝇、钢丝球等;轻则当场大吼自己吃坏肚子了,店里的东西不干净等,让你有理说不清,骗一顿“霸王餐”;重则直接往菜里放塑料、头发、苍蝇、蟑螂甚至是老鼠、卫生巾等异物,开口索要巨额赔偿……
比如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海底捞吃出老鼠事件,被告人郭某在一个矿泉水瓶里装了一只死老鼠后,前往海底捞就餐。而后,将随身携带的老鼠放到火锅里,要挟海底捞赔偿500万元。
②自导自演闹剧
除了“加料”外,三两成群,在餐厅内自导自演一出闹剧,然后以发生在餐厅内,要餐厅负责为由,向餐厅索要赔偿,也是常见的“碰瓷”方式。
5月初,红餐网就曾报道过这样一则奇葩的碰瓷案例。广州一名男子在一个月内以自导自演的方式在各大餐厅吃遍了“霸王餐”。
他的剧本是这样的:只挑晚上的用餐高峰期去餐厅消费,点餐时特地和服务员说一会还有人来,然后一个人点一大桌菜,造成将有多人用餐的假象。
菜上桌后,他就自己开始吃,吃完后再趁店员忙碌不注意,假装去商场的洗手间或直接起身离店,完成跑单。
除此之外,自导自演常见的行为还有“假摔”,比如,在餐厅用餐时或离店时故意摔倒,一起的同伙借机夸大伤情,向餐厅“问罪”索赔等。
③以员工身份混进餐厅,申请赔偿
这类“碰瓷”行为往往是职业“碰瓷”人操作的,他们了解一些法律皮毛,利用餐厅存在的一些管理或用工漏洞索要赔偿。
这类“碰瓷”者,通常会以应聘员工的方式进入餐厅工作,再潜伏在餐厅内,收集餐厅未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或是相关企业经营管理规定的“证据”,向餐厅勒索赔偿;或是故意做出各种出格的事,从而“被辞退”,然后再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向餐厅索要赔偿。
广东珠海餐饮圈里,曾出现过一个职业“碰瓷”党,叫弥和国,是一名面点师。他不停地去各个餐饮企业应聘厨师,然后不停地制造各种理由“被辞退”,再不停地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向餐厅勒索“加班费”“赔偿金”等。
已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仅2017年,与弥和国相关的类似案件就有31件,有不少餐厅都“中招”,支付了不菲的赔偿。
虽然餐饮业“碰瓷”的事件多如牛毛,手法也很容易看穿,但据红餐网了解,很多餐饮老板在遇到“碰瓷”时,还是像羔羊一样,任由碰瓷党宰割。之所以如此,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维权难。
《指导意见》出台前,法律对类似的“碰瓷”案件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也没有针对这类案件的相关处理法条。执法机关在接到类似的报案时,常常难以定性处理。若涉及金额较小,一般就会让双方和解,最终餐厅仍然是吃亏的一方;若涉及金额较大,餐厅走法律途径上诉维权,在上诉时,往往又容易因为证据不足等原因落于下风,劳民伤财后甚至还可能败诉。
专治“碰瓷”的《指导意见》出台后,红餐网专栏作者、餐饮法务官创始人侯其锋律师直言,其对餐饮人应对形形色色的“碰瓷”行为有很大作用!
“《指导意见》的第一条提供了明确的维权依据,很适用当下餐饮业的很多‘碰瓷’案例,比较常见的往饭菜里面放异物这样的案件都适用于这个法规。”
他表示,有了明确的法规帮助餐企维权,且力度较大,相关部门明确表示会“严惩”相关行为后,餐企在遇到“碰瓷”事件时,更要“硬气”起来,做好两件事,让“碰瓷”者无处可遁。
首先,遇到“碰瓷”,一定要保持冷静,先分析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碰瓷”者猖獗,就是抓住了很多餐厅不想把事情闹大的心理。因此,餐企遇到类似的事件时,首先不要惊慌,先冷静地判断一下相关事件是否确实可能发生,比如,火锅里捞出卫生巾,可能吗?
与此同时,也要注意不要和“碰瓷”者产生冲突。
其次,要积极收集证据,及时报警。
通过查看监控等收集证据,大致确定此消费者为碰瓷人员后,立即报警,将证据交给警察,寻求保护,让警察裁决事件,维护餐厅的合法权益。
即便没有相关证据,也可以报警,让警察来解决,俗话说做贼心虚,一说报警,心虚的人往往就溜了。
“真金不怕火炼,在这之前,餐厅也要做好两件事,一是切实保证餐厅的食品安全以及相关的运营管理合法合规,二也是我们一直呼吁的,餐厅一定要安装监控,而且是无死角的监控,这样在遇到类似事件时才方便举证。”
餐饮人苦“碰瓷”久矣,《指导意见》的出台可谓大快人心。往后,餐企若遇到“碰瓷”事件,可别再忍气吞声吃“哑巴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