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姗姗来迟的《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出台了。每当新政策出台,似乎都会受到热捧,这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然而作为真正的“业内人”,往往会仔细看,如此这般便会生出与众不同的感受。比如《办法》中有这么一句确实是新表述: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加强中西医协同,科学规划、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主要发挥地市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均含中医医院,下同)以及代表区域医疗水平医院的牵头作用。原则上,委局属(管)医院、高校附属医院、省直属医院应当与城市医疗集团形成高层次合作关系,不牵头管理城市医疗集团网格。
而这一段正好列为第二章 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的第一条,显然具有对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由谁建、怎么建的“领导”作用。
那么这一句告诉我们,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由谁建怎么建呢?
由谁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按原则规划组建。
怎么建呢?地市级医院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县级医院组建县域医共体。
同时,《办法》首次提出:原则上,委局属(管)医院、高校附属医院、省直属医院应当与城市医疗集团形成高层次合作关系,不牵头管理城市医疗集团网格。
那么,为什么委局属(管)医院、高校附属医院、省直属医院顶级医院不牵头组建医疗联合体呢?
原因1医疗联合体要逐步向紧密型发展。《办法》规定,原则上,每个网格由一个医疗集团或者医共体负责,为网格内居民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营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应当设立医联体管理专门机构,统筹医联体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人事安排、薪酬分配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
原因2 如果顶级医院组建了医联体,这些实力强大的综合医院就可以占据巨大的市场资源,出现大树底下寸草不生的局面,目前同城里那些专科医院、社会办医疗机构估计大部分很市场就会被挤占。
原因3 存在巨大的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委局属(管)医院、高校附属医院、省直属医院按照行政管理隶属关系分别属于国家部委或局或省市,如果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医疗联合体,而这些“基层医疗机构”显然属于地方政府,不管是材质投入、人事管理都不是“一家人”,而目前要想在这方面取得突破,难度是非常非常大,应该说还看不到希望,连曙光都看不到。尽管要形成医联体,这些必须突破,所以文件多次提出“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但估计决策者也不抱太大信心。所以,这次直接说委局属(管)医院、高校附属医院、省直属医院应当与地市级医院牵头组建的城市医疗集团形成高层次合作关系,不牵头管理城市医疗集团网格。
疑问:之前委局属(管)医院、高校附属医院、省直属医院已经组建的医疗联合体何去何从?
关于这一问题,尽管《办法》并没有给出明确意见,但估计会直接“解散”。因为,既然这次不允许,想必在当前这种大环境下会很快土崩瓦解。替而代之的是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办法》指出,专科联盟建设应当针对群众健康危害大、看病就医需求多的重大疾病、重点学科加强建设,重点推进肿瘤、心血管、脑血管等学科,以及儿科、妇产科、麻醉科、病理科、精神科等短缺医疗资源的专科联盟建设。积极推进呼吸、重症医学、传染病等专科联盟建设,着力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
远程医疗协作网要求牵头单位应当充分发挥技术辐射带动作用,通过远程医疗、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教学、远程心电检查、远程监护等形式,逐步推进互联网诊疗,利用信息化手段,下沉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
而这两点恰恰是委局属(管)医院、高校附属医院、省直属医院等顶级医院的优势。所以《办法》在组建专科联盟时提出重点发挥委局属(管)医院、高校附属医院、省直属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专科优势,辐射和带动区域内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在建设远程医疗协作网时指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发展,结合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以委局属(管)医院、高校附属医院、省直属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等为主要牵头单位,重点发展面向边远、贫困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完善省-地市-县-乡-村五级远程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