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张某任国内甲上市公司高级工程师。2021年取得的部分收入如下:
(1)1月取得任职公司支付的工资35000元(不含“三险一金”),另取得地区津贴1500元,差旅费津贴2000元。
(2)1月取得2020年度年终奖200000元,张某选择单独计算纳税。
(3)公司于2018年实行股票期权计划。2018年1月11日张某获得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15000份(该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授予价格为每份6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7.68元/股。公司规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期限是2021年2月10日至9月10日。张某于2021年2月13日对5000份股票期权实施行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9.6元/股。
(4)5月份取得财政部发行国债的利息1500元,取得2021年某省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的利息2000元,取得国内乙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利息5000元。
(5)7月9日张某对剩余的股票期权全部实施行权,当日股票收盘价10.8元/股。
(6)1月通过股票交易账户在二级市场购进丙上市公司股票100000股,成交价格为每股15元。同年4月因丙上市公司进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取得35000元分红所得。同年7月张某以每股12.8元的价格将股票全部转让。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1月份张某取得工资、津贴收入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的征税范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地区津贴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照章纳税。
1月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35000 1500-5000)×3%=945(元)
(2)计算张某领取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200000÷12=16666.67(元),适用20%的税率,1410元的速算扣除数。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0×20%-1410=38590(元)
(3)计算张某股票期权两次行权共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股票期权的行权所得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并人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2月第1次行权所得额=5000×(96-6)=18000(元)
7月第2次行权所得额=10000×(10.8-6)=48000(元)
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8000 48000)×10%-2520=4080(元)
(4)计算5月份张某取得的各项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购买国债和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均免税;
购买企业发行债券获得的利息收入照章纳税。
应纳税额=5000×20%=1000(元)
(5)计算张某取得分红和转让股票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人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人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免征个人所得税。
张某分红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5000×50%×20%=3500(元)。
习题 6·计算问答题中国公民张先生是某民营非上市公司的个人股东。2021年取得的部分实物或现金收入如下:
(1)2月公司为其购买了一辆轿车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其名下,该轿车购买价为38万元。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公司在代扣个人所得税税款时允许税前减除的数额为5万元。
(2)3月转让2020年11月购人的境内某上市公司股票,扣除成本及相关税费后所得为80000元。同时因持有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取得其分配的2020年度红利5000元。
(3)5月转让通过沪港通投资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股票,取得股票转让差价所得100000元。
(4)以市场价400万元转让2014年购入的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该住房原值260万元。
(5)6月将自己的一项专利权许可他人使用,取得收入20000元。
(6)利用业余时间出版一部摄影集,取得稿酬3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公司为张先生购买轿车是否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说明理由。如果需要,请计算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理由:企业为股东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该股东个人名下的车辆同时也为企业经营使用的实际情况,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减除的具体数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
公司为张先生购买轿车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380000-50000)×20%=66000(元)
(2)计算张先生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所得和取得的股票红利所得共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取得股票红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50%×20%=500(元)
(3)计算张先生通过沪港通投资的股票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股票,取得股票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判断张先生转让住房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理由: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增值税
不超过2年,按5%计征增值税
(5)计算张先生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应预扣预缴税额=20000×(1-20%)×20%=3200(元)
(6)计算张先生取得的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应预扣预缴税额=30000×(1-20%)×70%×20%=3360(元)。
习题 7·计算问答题(交通、通讯补贴超过标准部分要缴纳个税)张某为一国企高管人员,该企业实行绩效工资制度,2021年张某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应税工资15000元(不含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餐补1000元。
(2)每月公务交通、通讯补贴1000元,所在省规定的标准为600元/月。
(3)4月份取得季度奖6000元单位集资利息10000元。
(4)1月份购入A债券30000份,每份买入价4元,支付相关税费共计1500元。
10月份卖出A债券15000份,每份卖出价6元,支付相关税费共计800元。
(5)11月份取得省政府颁发的科技创新奖50000元(免税);因到临时工作场所执行任务,取得误餐补助300元(不属于工资薪金)。
(6)12月份取得年度绩效工资250000元、在非任职单位获得独立董事费50000元、储蓄存款利息3000元(免税)、保险赔偿7000元(免税)。
(其他相关资料:张某对取得的年度绩效工资选择单独计算纳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张某取得年度绩效工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50000/12=20833.33(元),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410元,应纳的个人所得税=250000×20%-1410=48590(元)。
(2)计算张某取得董事费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张某在非任职单位取得的董事费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50000×(1-20%)×30%-2000=10000(元)。
(3)计算张某4月份应预扣预缴和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单位集资利息10000元应该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月领取的工资、餐补、补贴和季度奖都应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000×20%=2000(元)。
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15000×4 1000×4(餐补) 6000(季度奖) (1000-600)(交通、通讯补贴)×4-5000×4]×10%-2520-[15000×3 1000×3 (1000-600)×3-5000×3]×3%=1614(元)。
(4)计算张某10月转让债券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转让债券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0×(6-4)-800-1500÷30000×15000]×20%=5690(元)。
(5)张某11月份取得省政府颁发的科技创新奖和误餐补助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简要说明理由。
均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理由:省政府颁发的科技创新奖免征个人所得税;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的范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6) 张某12月份取得的储蓄存款利息、保险赔偿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简要说明理由。
均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理由:储蓄存款利息、保险赔偿免征个人所得税。
习题 8·计算问答题中国居民李某发生如下情况:
(1)2020年底李某与甲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企业给付的一次性补偿收入126000元。
(2)2021年年初李某承包了乙公司,不改变企业性质,协议约定李某每年向乙公司缴纳200 万元承包费后,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乙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假设2021年乙公司有关所得税资料的收支情况如下:
①乙公司会计利润565万元,其中含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从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60万元。
②乙公司计算会计利润时扣除了营业外支出100万元,系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3)2021年1月初李某同时任职于丙公司,李某每月工资20000元,每月符合规定的专项扣除3000元、专项附加扣除合计4000元;另外李某2021年2月从丁公司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李某所在地2019年职工平均工资36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说明李某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说明理由。如果需要,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理由: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36000×3=108000(元),李某因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为126000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26000-108000)×3%=540(元)
(2)计算2021年乙公司纳税调整金额。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10万元。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60万元。
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100万元。
合计应调增金额=100-10-60=30(万元)。
(3)计算2021年乙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2021年乙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65 30)×25%=148.75(万元)。
(4)计算2021年李某承包乙公司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李某承包乙公司当年取得的经营所得=565-148.75-200=216.25(万元)。
适用的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65500元,2021年李某承包乙公司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1625×35%-6.55=69.14(万元)。
(5)计算2021年2月丙公司应预扣预缴李某的个人所得税。
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000-5000-3000-4000=8000(元),1月被丙公司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8000×3%=240(元)。
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000×2-5000×2-3000×2-4000×2=16000(元),2月被丙公司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16000×3%-240=240(元)。
(6)计算李某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李某的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30000×(1-20%)×30%-2000=5200(元)。
(7)计算李某2021年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退的个人所得税。
(7)①李某全年工资薪金所得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20000×12-5000×12-3000×12-4000×12)×10%-2520=7080(元)。
②李某全年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20000×12 30000×(1-20%)-5000×12-3000×12-4000×12=120000(元),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00×10%-2520=9480(元)。
③李某2021年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退个人所得税=7080 5200-9480=2800(元)
习题 9·计算问答题李某是甲保险公司的营销员,2021 年取得如下收入:
(1)每月取得不含增值税的保险营销佣金收入45000元。
(2)在乙公司兼职获得收入100000元。
(3)购买体育彩票,取得中奖收入15000元,通过非营利组织向希望小学捐款4500元。
(4)将自有商铺对外出租,租金8000元/月。
(其他相关资料:李某2020年9月开始攻读工商管理硕士;李某的独生女在读高中一年级,经与妻子约定子女教育支出由李某一方扣除;李某的父母均已过60周岁,李某与其姐姐约定平均分摊扣除赡养老人支出;全年的保险营销佣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已经预缴税款3588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假定不考虑附加税费,计算保险公司1月份应预扣预缴李某的个人所得税。
自2019年1月1日起,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收入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45000×(1-20%)×(1-25%)-5000=22000(元)
1月份应预扣预缴的税额=22000×3%=660(元)。
(2)计算李某兼职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100000×(1-20%)×40%-7000=25000(元)。
(3)如果李某选择在中奖收入中扣除捐赠支出,计算李某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捐赠扣除的限额=15000×30%=4500
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5000-4500)×20%=2100(元)。
(4)不考虑商铺租赁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的情况下,计算李某每月租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李某每月租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1-20%)×20%=1280(元)。
(5) 计算李某2021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补(退)的个人所得税。
(5)李某全年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45000×12×(1-20%)×(1-25%) 100000×(1-20%)-5000×12-400×12(继续教育)-1000×12(抚养子女)-1000×12(赡养父母)=315200(元)
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15200×25%-31920=46880(元)。
李某2021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退的个人所得税=35880(保险营销佣金预缴个税) 25000-46880=14000(元)。
习题 10·计算问答题(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员工的股权奖励可以在不超过5年分期缴纳个税、取得量化股份以及获得股息如何缴纳个税)王先生是某高新技术企业的一名技术人员,在企业已工作8年,2021 年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1)5月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相关技术人员股权奖励。王先生获得企业10000股股权奖励,当日股票的收盘价为20.15元/股。
(2)利用业余时间兼职,1~12月份从兼职单位每月取得报酬15000元。
(3)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转让收入200000元,原值及合理税费为120000元。
(4)在甲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过程中以45000元的成本取得了价值100000元拥有所有权的量化股份。本月获得了甲企业分配的股息1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王先生取得的股权奖励是否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缴纳,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纳税方面王先生是否可以享受递延纳税或分期缴纳,请简述相关规定。
①王先生取得的股权奖励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在2022年12月31日前该部分收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纳税。
应纳税额=20.15×10000×20%-16920=23380(元)。
②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以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2)计算王先生兼职所得全年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兼职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15000×(1-20%)×20%×12=28800(元)。
(3)王先生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是否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缴纳,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0-120000)×20%=16000(元)。
(4)王先生取得的量化股份以及获得的股息是否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缴纳,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计征个人所得税:取得的股息,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20%=2000(元)。
(5)王先生如果年初没有及时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报送给工作单位,是否可以在后续月份报送信息后要求单位对以前月份未足额扣除的部分办理补扣?
可以。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纳税人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没有享受或没有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办理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进行扣除。
习题 11·计算问答题某外国籍个人查尔斯先生(非高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2021年8月10日受境外公司委派至境内甲公司任职,直至2021年10月25日离境。在此期间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1)离境的当月取得从甲公司支付的工资折合人民币58000元,另外从甲公司取得绩效奖金6000元。当月境外派遣公司支付的工资折合人民币48000元。
(2)9月因许可其拥有的特许权在境外使用而取得由境外公司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200000元。
(3)9月将租入的一套住房转租,当月向出租方支付月租金8000元,转租收取月租金10000元。
(4)在某商场取得按消费积分反馈的价值3000元的礼品,同时参加该商场举行的抽奖活动,抽中价值5000元的奖品。
(5)为境内某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取得咨询费120000元。(其他相关资料:不考虑其他税费)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查尔斯先生9月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是否应在国内缴纳个人所得税?请简要说明理由。
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为查尔斯先生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累计居住未满90天,属于非居民个人,仅就其来源于境内且由境内雇主支付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计算查尔斯先生离境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在境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非居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境内支付工资薪金数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x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公历天数
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58000 6000 48000)×(58000 6000)÷(58000 6000 48000)×24.5/31=50580.65(元)
当月应纳税额=(50580.65-5000)×30%-4410=9264.20(元)
(3)计算查尔斯先生9月转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转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0-8000-800)×10%=120(元)
个人出租住房涉及的税种
(4)分别计算查尔斯先生取得商场反馈礼品和抽奖所获奖品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按消费积分反馈的礼品不征个人所得税;
抽奖获得的奖品按“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20%=1000(元)
(5)计算查尔斯先生取得咨询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提供咨询服务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20000×(1-20%)×45%-15160=28040(元)。
习题 12·计算问答题中国公民张某在某市的一家事业单位任职,2021 年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从单位取得工资收入15000元,自己负担的符合规定标准的三险一金合计为1840元。
(2)张某在单位任职表现突出获得2万元特别奖金。
(3)因累积消费达到一定的额度,参与商场的抽奖活动,抽得一台电烤箱,商场不含税售价700元。
(4)将本人一部长篇小说手稿的复印件拍卖取得收入150000元;同时拍卖一幅名人书法作品取得收入500000元,经税务机关确认所拍卖的书法作品原值及相关费用为100000元。
(5)由于身体原因张某于12月底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距离张某法定退休年龄还有2年,符合法定的提前退休条件。单位按照统一标准发放其一次性补贴收入200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
张某近2年均购买了全年的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每年支出2400元。
张某的独生女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其与妻子约定由张某扣除子女教育支出;张某首套住房贷款合同于1月底终止(20年内),其每月6000元的住房贷款于1月底全部归还完毕,其与妻子约定由张某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5月份由于生病,扣除医保报销后,张某负担符合规定的医药费130000元并选择由自己扣除;张某的父母均已年过80岁,张某与其妹妹约定平均分摊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张某已向单位提供有关信息并依法要求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单位预扣预缴张某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各扣除项目具体如何扣除?
①法定减除费用:5000元/月。
②专项扣除:三险一金1840元/月,可据实扣除。
③专项附加扣除:
a.子女教育支出,由于约定由张某扣除,则其本人每月定额扣除1000元;
b.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期间截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所以当年只有1月需要扣除1000元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c.赡养老人支出,张某每月定额扣除1000元。
④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商业健康保险,每月定额扣除200元。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张某获得的2万元特别奖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当在发放的当月并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3)张某获得的电烤箱是否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缴纳,计算应纳税额。
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700×20%=140(元)
(4)计算张某拍卖长篇小说手稿的复印件应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和拍卖书法作品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拍卖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及复印件,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以外的其他财产,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拍卖长篇小说手稿复印件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50000×(1-20%)×20%=24000(元)
拍卖书法作品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0-100000)×20%=80000(元)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24000 80000=104000(元)
(5)计算张某办理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0÷2-60000)×10%-2520]×2=2960(元)
(6)计算张某综合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00×12 20000 150000×(1-20%)-60000-1840×12-(1000×12 1000 80000 1000×12)-2400=130520(元)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130520×10%-2520=10532(元)。
习题 13·计算问答题中国公民李某是某有限责任公司的个人股东,持有公司35%的股份。截止到2021年8月。公司所有者权益14360000元。
2021年李某取得部分收入如下:
(1)李某于2021年8月将所持股份全部转让给配偶王女士,约定转让收入为350万元。
(2)获得好赠送的房产,赠送合同注明房产价值350万元,李某缴纳了相关税费40万元并办理了产权证。
(3)年初将自有商铺对外出租,不含增值税租金15000元/月。
(4)5月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获得保险公司赔偿4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李某转让股份的行为是否需要重新核定股权转让收入?说明理由。
不需要。理由: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14360000×35%=5026000(元)=502.6(万元)>股权转让收入350万元,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取得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视为有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无须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2) 李某取得该房产是否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缴纳,计算应缴纳的税额。
需要缴纳税款。理由:受赠房屋(除不征税情形外),对受赠人按照“偶然所得”征税。
应纳税额=(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20%应纳个人所得税=(350-40)×20%=62(万元)。
(3)在不考虑相关税费的情况下,计算李某每月租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每月租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1-20%)×20%=2400(元)。
(4)李某获得保险公司赔偿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说明理由。
无须缴纳。理由:保险公司的赔款免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