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债券市场。2019年,债券市场(含银行间、交易所和柜台市场)共发行各类债券44.43万亿元,较2018年增长2.86%,增幅较上年回落近4个百分点。银行间债券市场新发债券40.00万亿元,占债券市场发行总量的90.02%,仍是我我国债券主要发行场所,本文主要说一下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品种。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要发行主体如下
1、财政部(发行国债);
2、中国人民银行(央行票据)
3、地方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4、金融机构(同业存单、金融债);
5、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债);
6、非金融企业(中票、短融、定向工具);
7、外国政府、外国银行等(国际机构债);
8、国铁集团、中央汇金公司(政府支持机构债);
9、资产支持票据,发行主体包括银行、企业、保理公司等众多。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要债券品种和规模概况
1、国债:存量17.18万亿。是我国债券市场品种仅次于地方政府债券第二大品种。国债一般是在银行间和交易所跨市场发行,银行间市场投资者占比96%,主要是各大商业银行和地方性银行,交易所市场投资者占比不到4%,主要是券商。
2、地方政府债券:存量24万亿,发行量前10大省份合计11.9万亿,占比约一半。经济发达的地区江苏、山东、广东发行量比较大,也有些经济不那么发达的四川、贵州、辽宁地方债余额规模较大,这可以认为是中央给予地方的一种融资福利。
地方政府债券按照预算类型划分,可分为一般债和专项债。一般债计入一般预算收入,举借一般债纳入财政赤字,使用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计入基金预算收入,不纳入财政赤字,对应的还款来源为地方基金预算收入,财政部最早推出的专项债只有土地储备、收费公路、棚户区改造三类。后来财政部扩大了地方债申报范围,推出了“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专项债券”,也就是非标专项债,不局限于三类项目,各地政府推出了长江大保护、医疗文卫、教育、轨道交通等等五花八门的非标专项债。
3、金融机构债券,余额规模7.7万亿(不含政策性金融债)
(1)政策性金融债:主要是国开行、进出口银行、农发行发行的债券,余额规模16.5万亿。
(2)商业银行债:包括几个小类:
普通商业银行债,指商业银行作为发行人发行的债券,近年来有各类绿色金融债、小微企业金融债等创新品种。例如浙商银行2020年第一期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华夏银行2020年第一期绿色金融债券等。
银行次级债(二级资本债):指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股权资本的债券,可用于增加商业银行二级资本。
银行永续债:是一种无固定期限,只要发行人不赎回可以长期存续的债券。银行次级债、永续债都可以补充商业银行的资本金。
同业存单:存量规模10万亿,全部为银行发行,一般期限不超过1年。同业存单可质押、可交易,流动性高、价格市场化程度高,是金融机构调配流动性头寸的重要工具。
(3)证券公司债:主要包括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期限1年;证券公司金融债券,期限3年。
(4)非银金融债:保险、金融租赁、汽车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银监会系统管辖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
4、企业债:主要指国家发改委审批发行的债券,是我国按监管部门划分的三大债券品种之一,其他两类为交易商协会主管的债务融资工具和证监系统主管的公司债。企业债为了和协会和证监竞争,搞出了很多创新品种,包括停车场专项债、地下管廊专项债、战略新兴产业专项债、养老产业专项债、绿色专项债、项目收益债等等十几个品种。比较常见的是停车场专项债、地下管廊专项债,发行人通常为各地城投公司和国有企业。有的县级融资平台通过项目包装,再找一个AAA担保,也能发出企业债来。由于发改委的强势地位,目前市场上普遍认为企业债的违约风险是最小的。企业债余额规模2.68万亿。
5、债务融资工具:人民银行下属交易商协会主管,包括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定向工具三大类。总规模12.31万亿,超过了企业债和公司债总和,占据了信用债市场半壁江山,体现了交易商协会在我国债券市场的绝对主导地位。
《新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实施后,投行圈一片欢腾,认为“净资产40%”限制解除,实施债券注册制会提速债券发行效率,扩容债券市场。
3月11日,央行和证监会联合表态:债务融资工具和金融债不适用于《新证券法》。原因是,交易商协会主管的债务融资工具已经实质上突破了“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净资产40%”的限制,符合协会准入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净资产40%的上限分别注册中票、短融、永续票据,如果是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更是不受限制。而且从交易商协会刚成立时,引入的是“自律机制”和“债券发行注册制”,虽然在本质上协会还是掌握着债券发行的大权,但是在制度上已经先于证监系统采取了更加市场化的安排。所以央行可以名正言顺说债务融资工具不适用于《新证券法》,也从另外一个方面体现了央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不可撼动的地位。
6、国际机构债券,存量规模很小不到300亿,但是发行主体五花八门,很有意思可以看一看。
新开发银行,又名“金砖国家银行”,疫情期间发行了一期50亿元的“疫情防控债”,用途是帮助中国政府抗击疫情,全部用于了湖北、广东和河南疫情严重的地区。
葡萄牙、匈牙利、菲律宾、马来西亚、沙迦酋长国(阿联酋底下一个酋长国)都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过债券。这些债券在中国债券市场发行,用人民币计价,有一个很可爱的名字,叫“熊猫债”。国外机构发行熊猫债,也是扩大人民币国际影响力的重要途径。
7、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存量规模1.65万亿,基本全部为“铁道债”,也就是原铁道部、现在的国铁集团发行的用于铁路建设的债券。2020年国铁集团申请发行铁道债规模是2100亿,全部用于国家高速铁路网和干线铁路的投资建设。我国铁路建设市场投资逐步市场化,国铁、地方、市场多种资金参与投资的情况比较多。如果是地方铁路公司或市场化主体发行建设铁路的债券,归类为信用债,不属于铁道债。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另外一个发行主体是中央汇金公司,汇金债最早于2010年发行,一共发行4期共1090亿元,用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两家机构注资和参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三家银行再融资。
8、资产支持票据(ABN),银行间市场的证券化产品规模较小只有不到5000亿,证监会主管的ABS规模1.83万亿,保监会主管证券化产品规模1.37万亿。主要原因是ABN注册备案一直缺乏标准化的流程,而且底层资产准入标准不明确,因此发行主体还是以租赁、汽车金融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或者是交易所不予准入的基础资产,交易机构不符合交易所要求的才在银行间市场发行A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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