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记者从黑龙江省财政厅了解到,6月3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将公开招标发行政府债券,从7月1日起,将在商业银行柜台发售,额度为3.9亿元,为新增一般债券,期限为3年期,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行并承担还本付息责任,具有安全程度高、交易门槛低、认购渠道多、变现能力强、免税政策优、社会贡献大等优势。
据悉,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在6月30日公开招标时确定,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铁科高速黑龙江省凤阳至方正段项目。本次发行的柜台债券认购期为7月1日、4日、5日,7月6日开始计息,上市交易日为7月8日,每年7月6日(节假日顺延)支付利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和增值税。
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黑龙江省内各承办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认购,承办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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