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的定义,有些资料的定义表述不够清晰准确,再次明确如下:
债券发行人A: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公司
债券发行地B:与发行人所在地并不一定一致,是债券实际流通的市场
债券计价货币C:与上述发行人所在地的主权货币A和发行地主权货币B不一定一致
定义辨析: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主要区别是发行债券的计价货币不同。外国债券发行人A以发行地国家的货币B为面值货币发行的债券。比如,美国在中国发行债券,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就称为外国债券。
欧洲债券是以发行人A和发行地国家之外的第三国货币C为面值货币发行的债券。比如美国在中国发行债券,以英镑为计价货币,所发行的债券就被称为欧洲债券。
举例:A国发行机构或发行人在B国通过B国金融机构发行以B国货币为面值标识的债券就是外国债券,例如:中国建设银行在东京市场发行的以日元计价的债券就是外国债券。
如,中国在美国发行的外国债券(美元)称为扬基债券;中国在日本发行的外国债券(日元)称为武士债券;美国在中国发行的外国债券(人民币)称为熊猫债券。
A国发行机构或发行人在B国发行以既不是A国也不是B国货币为面值标识的、以C国货币为面值标识的债券就是欧洲债券,例如:中国建设银行在东京市场发行的以美元计价的债券就是欧洲债券。
特别地,点心债券是离岸人民币债券,发行人是境外机构,发行地是香港,发行货币是人民币,是属于欧洲债券的范畴,而不是外国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