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城投债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4】第21号)第28条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因此,地方政府只能以间接方式发债,这就导致中国目前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市政债券,而只有名义上的市政债券,即城投债。同时,城投债又有别于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债,其发债方主要承担地方政府的相关职能,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很少基于“利润最大化”原则进行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
目前中国地方政府所进行的债券融资,依据资金用途和发行主体的不同,具体来说可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用于道路桥梁、公共交通和公用事业等市政建设项目,这是中国地方政府债券融资的主要目的,债券发行人多为地方政府组建的城投公司。
城投公司既是中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的主体,也是地方政府市政建设的融资平台。二是用于高速公路、港口、机场、开发区和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债券发行人通常是地方政府设立的经营企业,也属于市政债券范畴。三是由中央代地方政府发行的地方债,从本质上更接近准国债。
02 城投债的特点
1、尽管募集的资金通常投向资本密集、投资回报期长和具有公共物品性质的市政项目,但从债券的立项、设计、审批、发行、流通到清偿,则完全套用了企业债券的运作模式。实际上是地方政府借企业的“壳”,实现为其筹集市政建设资金的目的。
2、借了 “壳”的地方政府一方面在债券发行计划上给予发债企业极大倾斜,一方面为发债企业提供诸如隐性担保、开发许可和税收优惠等各种政策,而且一旦出现兑付问题,地方政府有责任代为清偿。因此,城投债的发行不是纯粹的企业行为,而是带有很强的地方政府行为痕迹。
3、信用级别高、收益率高,投资者购买踊跃。地方政府信用是仅次于国家信用的第二大信用体系,以地方政府信用作为最终保障的城投债在信用级别方面具有相当优势,同时大型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为其提供直接融资担保。由于城投债按照企业债模式运作,它与一般企业债券相比的信用优势在债券定价上并未得到充分体现,这就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以较低风险取得较高收益的机会。
03 利率曲线预计会持续一定陡峭化
近期市场行情多变,对此,有机构分析表示,近期推出的强政策取向和政府相关态度可以定义为“稳增长保就业 风险底线思维“,在海外纷繁复杂波动的宏观环境之下,扩大经济内需和经济内循环,稳住经济增长动能的目标实现,确定性的驱动力量来自于基建发力和地产政策放松。随着经济主要症结之一的疫情控制出现向好拐点,结合未来仍会出台新的保增长政策等,经济预期逐步走出阴霾。对于债市,短期内资金面维持宽松不会改变,短端压力仍较小,长端需观察未来经济走势,利率曲线预计会持续一定程度的陡峭化。
04 城投债具有资源整合优势
信用债部分仍持续看好短久期城投债,随着基建政策取向的明朗化,未来各区域基建投资政策落地,城投平台仍具有资源整合优势,结合债务风险底线思维,城投债存在下有底,上有动力的状态。城投债作为城投主要融资来源之一,一方面具有地方国有企业的属性,另一方面承担着代替政府融资的职能,因而得到各大政府的大力支持,促发行、保兑付等现象在债券市场屡见不鲜。
然而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城投,有城投的地方就有故事。基于各种禀赋的差异,市场环境的变化,即便随处可见的大力支持,各地的江湖地位也难免出现一些浮浮沉沉,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当前安全债券配置资产荒背景下,城投债算是靠谱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