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南阳最后一场新闻发布会都说的啥,你造吗?
2015-12-31郭启朝屈连文南阳微报
昨日,记者从南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2015年南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开工项目、基本建成项目和保障房分配入住任务完成等进展顺利,圆满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2015年河南省人民政府下达南阳市新开工建设任务20446套,止目前,已开工39个项目、20680套,开工率为101.1%。其中,市中心城区承担项目16个、10698套,公租房回购项目4个698套,棚户区改造项目12个、10000套。
2015年省政府下达该市基本建成任务16891套,止目前,已实际完成基本建成项目42个、17134套,基本建成率101.4%。其中,市中心城区承担项目4个、1454套,高新区1个项目、200套,官庄工区3个项目1254套。
2015年南阳市保障性住房分配目标任务为13632套,目前,累计分配80447套,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南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2月22日)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现将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概况
我市1998年开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2007年开展廉租住房保障工作,2009年实施城市及工矿棚户区改造,2010年启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作。自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以来,已建和在建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345个、178369套。
“十二五”以来,我市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288个、138560套。其中,公租房(含原廉租房)项目129个、45646套;经适房项目38个、15745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含城中村改造)项目118个、75915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3个、1254套。已基本建成项目143个、52046套,竣工分配的项目112个、40638套;在建项目有145个、86514套。同时,根据各县区上报掌握情况,2016年我市计划上报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34个、15381套,棚改安置房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4.2%。
二、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一)新开工项目进展情况
2015年省政府下达我市新开工建设任务20446套,止目前,已开工39个项目、20680套,开工率为101.1%。其中,市中心城区承担项目16个、10698套,公租房回购项目4个698套,棚户区改造项目12个、10000套。
(二)基本建成项目进展情况
2015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基本建成任务16891套,止目前,已实际完成基本建成项目42个、17134套,基本建成率101.4%。其中,市中心城区承担项目4个、1454套,高新区1个项目、200套,官庄工区3个项目1254套。
(三)保障房分配入住任务完成情况
2015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分配目标任务为13632套,目前,累计分配80447套,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三、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市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138560套,建设任务异常繁重,推进力度前所未有,面临的困难较多,压力较大。但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千方百计,全力攻艰,取得较好的成绩,呈现出如下特点:
(一)体制、机制建设初步健全
按照国务院“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及市政府会议纪要(宛政纪【2011】35号),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是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分配、退出工作。止目前,各县区已组建设立了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和实施机构,选择或调配了一批业务骨干,基本满足了住房保障繁重任务的需要。为加强市直部门协调联动,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及其分管副秘书长、住建委主任分别担任正副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等25个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南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住房保障方面的相关问题,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二)保障制度基本建立
近年来,我们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提请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南阳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及审核程序规定(试行)》(宛政办【2011】124号)、《南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宛政【2012】45号)、《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宛政【2012】46号)、《南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宛政【2012】51号)、《南阳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宛政【2013】54号)《南阳市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宛政办【2013】92号)、《南阳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细则》(宛政【2014】40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拆迁改造推行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宛政【2015】52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购买商品住房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宛政【2015】51号),同时以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经济适用房跟踪监管的通知》(宛保安居办【201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宛保安居办【2014】14号)、《关于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相关规定的通知》(宛保安居办【2014】16号),今年又拟定了《南阳市城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南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南阳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分配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分配提供政策保障。
(三)推进机制更加完善
从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方面,实行计划单列、优先审批、优先供应、应保尽保;在资金筹措方面,除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省奖补资金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省转贷的中央代发地方债券资金,城投债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收入按不低于3%的比例提取作为保障房建设资金,以及全面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等。同时,引导、帮助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主体融资贷款,仅今年,已争取各项资金5.79亿元。从谋划项目上讲,明确项目申报要件、申报程序,每年第四季度提前部署,从项目规划选址、立项、土地供应以及开工节点等方面,筛选下一年度建设项目;每年年初,及时将目标任务计划分解下达各县区,与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从项目推进方面讲,围绕落实项目、确保开工,在配合省政府、省住建厅综合检查、对口督查的同时,适时组织专项督察组,坚持月巡查、季度综合检查制度,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开展督查,经常深入县区、项目现场,每次巡查、督查,除及时通报外,对于工作滞后的县区、项目进行重点督查,跟踪落实,成效显著。仅2015年以来,先后组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督查10次,下发了29份督办通知书。
(四)部门联动合力更加凸现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推进中,市本级及县区各职能部门,尤其是市住建、发改、财政、国土、规划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认识较高,步调协调,依照各自承担的职责,主动申报项目,积极争取资金,优先土地供应,用足用活政策,狠抓工程质量,从项目前期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手续到“四证”办理,都能积极跟进,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审计局、各新闻媒体等单位,在督查督导及宣传上全力以赴,促进规范管理,促进监管到位,实现信息公开,有力促进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效推进。
(五)建设与安置方式更加灵活、多样
在保障房建设中,我们始终坚持努力开拓思路,创新方法,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促进经济发展相结合,与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与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相结合,与提高产业聚集区承载能力相结合,与提升城市形象相结合,积极探索保障房建设模式。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结构由最初单一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逐步拓展到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结构、规模不断合理,棚户区改造也由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延伸至铁路、农垦、林垦、油区棚户区改造等。同时,建设项目由集中建设到分散建设、合理布局,由主城区向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转移。建设方式也由就地集中建设为主、异地建设为辅,转变为改建、扩建、配建及购买服务为主,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形式。
(六)资金筹措力度逐年加大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止目前,已争取保障房建设贷款资金49.6亿元,争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3.79亿元,三批次争取基础配套资金2亿元,筹措保障房建设资金合计达5.39亿元,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需求。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开始起步。
一是加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队伍建设。针对市本级保障住房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偏少,影响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实施的情况,健全管理机构和实施机构,充实住房保障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二是转变工作思路,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分配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工作重点由重建设重进度转向建设与管理、管理与分配并重,由新建、集中建设为主转为改建、扩建、配建和货币化安置为主,注重需求,实事求是,科学制定保障性住房远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在今后一定时期内全力抓好已建、在建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与竣工分配工作。
三是提高住房保障信息化管理水平。实行住房保障工作“十公开”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是完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督查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督查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监察等政府部门的监督职能,注重对违规管理而造成严重侵害百姓利益和政府利益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强化社会监督,拓宽监督渠道,为社会监督创造条件。
五是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学习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一是加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队伍建设。针对市本级保障住房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偏少,影响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实施的情况,健全管理机构和实施机构,充实住房保障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二是转变工作思路,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分配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工作重点由重建设重进度转向建设与管理、管理与分配并重,由新建、集中建设为主转为改建、扩建、配建和货币化安置为主,注重需求,实事求是,科学制定保障性住房远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在今后一定时期内全力抓好已建、在建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与竣工分配工作。
三是提高住房保障信息化管理水平。实行住房保障工作“十公开”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是完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督查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督查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监察等政府部门的监督职能,注重对违规管理而造成严重侵害百姓利益和政府利益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强化社会监督,拓宽监督渠道,为社会监督创造条件。
五是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学习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来源:大河冰点)
(声明:“南阳微报”所刊发文章目的是为传播信息,无论原创或源于网络的转载文章,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欢迎其他媒介载体转发或引用并无需取得“南阳微报”同意授权。)往期精彩:
南阳7岁男孩厂区内玩耍遭大罐车碾压死亡
南阳美联超市全部闭店 充值卡还没消费完
南阳瓦房庄垃圾就地焚烧 浓烟滚滚居民遭殃
要回被非法所扣车辆还有多远的路要走?
家长反映:南阳八小在职教师违规办托教
点赞是一种美德,分享是一种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