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25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厦门市通过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发行厦门市政府专项债券101亿元,这是厦门市今年第三次成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记者了解到,今年来,厦门市已经成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65亿元。
据市财政局国库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共发行3只债券,分别为5年期土地储备专项债券66亿元、5年期土地储备专项债券5亿元、5年期旧村改造专项债券30亿元,中标利率均为3.27%。本次发行完成后,厦门市已完成2019年新增债券的全部发行额度,比财政部发行时间要求提前了两个半月。
记者了解到,目前,厦门市债务率处于全国较低水平,风险总体安全可控。
名词解释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采用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形式,由各地按照市场化原则自发自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