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20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8日下午14点00分;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4号盛路通信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8,674,6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064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9,552,1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9589%;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122,5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051%。
(3)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8,240,0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087%。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18,478,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6%;反对19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8,043,7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49%;反对19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118,466,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6%;反对2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8,031,8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27%;反对20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事项,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同意14,527,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68%;反对19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3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527,962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68%;反对196,3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八)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九)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以及列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
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将其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3.1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0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08,411,718股变更为908,080,718股,注册资本将由908,411,718元减少至908,080,718元。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若公司总股本有变化,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将按最新股本进行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四号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惠明、蔡惠琴
联系电话:0757-87744984
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