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现金流量表及其他财务报表,可以对企业现金流量 结构、偿债能力、获取现金能力、盈利质量等指标进行分析。 因此,现金流量表在财务报表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对现金流 量表尤其是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也日益重视。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有以下两种编制方法:其一,根据合 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利润分配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按个别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编制;其二,根据母公司及纳入 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现金流量表,通过编制抵销分录,将 母公司与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经 济业务对个别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流量的影响予以抵销,从而 编制出合并现金流量表。笔者认为第二种方法比较简便,可操 作性强。我公司也是采用这种方法进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根 据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现金流量表以及关联单位内部现金流 量表,进行现金流量抵消分录的编制。抵消分录的特点和编制。
一、抵消分录的特点和编制
合并现金流量表的抵消分录有以下的特点。①抵销分录 借、贷方均为现金流量表项目,不涉及其他报表的项目。② 贷方抵销有关收现项目,借方抵销有关付现项目。实际编制 过程中一般以借方负数抵消有关收现项目,以贷方负数抵销 有关付现项目。③每一笔抵消分录都不会对合并现金流量的 增减变动产生影响。 抵消分录要包括以下五大方面的内容。
(一)内部销售实现的现金收付的抵销
1.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相抵销,包括收 到销售商品实现的收入、以现金结算债权债务等。抵销时,应 按内部交易收付的金额,借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红字)”,贷记“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红字)”。
2.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投资活动之间现金流量相抵销。即 内部事项所涉及的一方作为经营活动处理,另一方作为投资活 动处理,包含以下两种情况:①收到现金一方作为经营活动现 金流入,支付现金一方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如将存货销售 给另一方作为固定资产,或者为另一方提供固定资产的安装、 施工等劳务。抵消时,应借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红字)”,贷记“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红字)”。② 收到现金一方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支付现金一方作为经营 活动现金流出。如将固定资产出售给另一方作为存货,抵消时, 应借记“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 (红字)”, 贷记“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红字)”。 在实际工作中会出现这样的问题,由内部工程单位建设的固定资产如果按照应借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红字)”,贷记“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红字)”进 行抵销时,会无法体现本期实际为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投资, 与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不符。
(二)内部权益性投资与筹资
1. 内部权益性投资与权益性筹资现金流量相抵销。当母 公司与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以现金投资或收购股权时,编制 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当予以抵销。抵消时,应借记“吸收 投资收到的现金(红字)”或“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红字)”, 贷记“投资支付的现金(红字)”。
2. 内部权益性投资收益与权益性筹资费用现金流量相抵 销。企业集团内部当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与分配股利、 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一方作为分得股利、利润收到 的现金,另一方作为分配股利、利润支付的现金。抵消时, 应借记“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红字)”,贷记 “分配 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红字)”。
3. 内部权益性投资出售或转让的现金收付抵销。如果出 售或转让权益性投资给合并范围内关联单位,则支付的现金 属于投资活动支付的现金,收到的现金属于投资活动收回的 现金。抵消时,应借记“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红字)”, 贷记“投资支付的现金(红字)”。
(三)内部债券投资与筹资
1. 内部债券投资与债券筹资现金流量抵销。在个别现金 流量表中一方作为债权性投资支付的现金,另一方作为发行 债券收到的现金。抵消时,应借记“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红 字)”,贷记“投资支付的现金(红字)”。
2. 内部债券投资收益与债券筹资费用现金流量抵销。一 方作为取得债券利息收到的现金,另一方作为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此时,应借记“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红字)”, 贷记“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红字)”。
3. 内部债券投资收回现金流量抵销。如果企业到期收回 投资,抵消时,应借记“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红字)”, 贷记“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红字)”。如果是出售或转让 投资给集团内其他成员企业,抵消时,应借记“收回投资收 到的现金(红字)”,贷记“投资支付的现金(红字)”。
(四)内部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量抵销。这类业 务主要是内部经营租赁租金或押金的收付或内部资金归集等。 抵销时,借记“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红字)”, 贷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红字)”。
(五)集团内部票据结算业务现金流量的抵消。如果集 团内部存在票据贴现业务,则应在期末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进行抵销。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期末票据已经到期付款,则应抵销双方“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差额(即票据贴现利息)作为利息支出列示在“分配股利、 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 .
2)期末票据尚未到期付款,则一方企业收到的票据贴现 款净额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应作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列示, 具体可列在“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