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优化服务环境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的便民服务水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进一步精简贷款办事材料、优化贷款审核流程、提升贷款服务水平,防范贷款业务风险。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办事材料进一步精简
1.办理贷款申请时,不再提供存量住房首付款收据和售房人不动产权证书;不再提供还款卡和存量住房售房人收款卡,借款人和售房人提供还款账号和收款账号,通过系统校验确认,无法系统校验的,工作人员录入后由借款人和售房人签字确认。
2.办理贷款申请和贷款变更时,能够调用电子证照的,不再提供身份证和婚姻关系资料;无需核对借款人户口情况或能够调用电子证照核实的,不再提供户口簿原件。
如无法调用电子证照或调用的电子证照与当前实际情况不符的,仍需提供相应资料的原件。在不影响风险防控和贷款审核的前提下,可以容缺先行,允许借款人后续再补充相应资料。
3.办理贷款还款时,能够通过人脸识别完成身份认证的,不再提供身份资料。
(二)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
压缩审核时限,资料齐全的申请,由公积金中心负责的初审、复审和面签3个审核环节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审核流程进一步优化
减少借款人联系开发商取得《关于同意销售和解除抵押权的证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动产权证书>收证合同》和《售房人银行开户情况说明》的环节,改由担保中心或银行联系取得。
(四)服务体验进一步提升
1.通过大数据平台信息调用和部门信息联网等方式,实现数据自动采集,减少人工数据录入项。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申请表》等单据上启用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减少借款人签字数量。
2.上线自助机具,借款人可以在自助机上办理贷款的申请、面签、变更和还款类业务。
3.通过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智能化的向借款人推送贷款信息提示。
(五)风险防范进一步严密
调用全国婚姻关系电子数据信息,联网核查借款人真实婚姻情况,防范个别借款人提供虚假婚姻关系套取贷款的风险。
受托银行和担保中心对抵押登记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
三、文件开始执行时间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发布日之前受理的贷款申请仍按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