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云新闻讯: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进行合作,推出按揭贷款联网提取公积金服务举措,市民可通过网上自助办理按揭还贷提取公积金手续。那么,这项业务针对哪些市民?办理流程是什么?对此,记者采访了市公积金中心电子业务部副主任王高翔。
情况一:纯按揭(商业贷款)用户
按揭贷款联网提取公积金业务开通前:
如果想提取公积金,需要在银行还完款后,拿着还款凭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
按揭贷款联网提取公积金业务开通后:
如果想提取公积金,用户可在网上自助办理。需要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近期还款凭证,就近到市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部申请开办按揭贷款联网手续。尚未办理电子公积金签约的,需同时签约开通网上渠道,凭上述材料和公积金联名卡及本人当前正在使用的手机即可同时办理。如果用户夫妻双方需要进行公积金提取,则需要夫妻双方分别办理电子公积金签约业务。
(图片为未开通电子公积金签约业务,点击“按揭贷款还贷提取”会出现办理提示)
按揭联网提取业务和电子公积金签约业务如果未开通的话,登陆市公积金中心官网、天津住房公积金APP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则会提示需要“签约电子公积金服务”,无法进行按揭贷款提取公积金的网上办理。
“因为涉及用户账户安全问题,所以用户只需一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授权委托、开通按揭联网提取业务和电子公积金签约业务,未来每月提取公积金只需网上操作即可。”王高翔表示。
按揭联网提取业务和电子公积金签约业务两项业务同时开通后,用户未来无需再银行、公积金中心两头跑了,每月偿还贷款后均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网、天津住房公积金APP或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渠道自助办理还贷提取公积金手续。
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为偿还贷款后两日(自然日)。
举例:如果张先生的还款日为每月的15日,那么,张先生在15日还完款后的第二天(16日),银行会将张先生的还款信息传给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三天(17日),张先生便可登陆市公积金中心官网、天津住房公积金APP或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积金提取业务。
目前,如果用户在我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办理的按揭贷款且尚未结清的,均可实现网上公积金提取。预计2018年12月底,将再增加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渤海银行、天津银行4家合作银行,到2019年上半年,将继续增加交通银行、华夏银行、滨海农商银行3家合作银行。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以“天津住房公积金app”为例)
步骤一:登陆(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电子渠道查询密码)
步骤二:登陆界面后,点屏幕最下方“提取”
步骤三:选择“按揭贷款还款提取”,进入选择贷款界面,选取已登记的贷款,并点击屏幕下方的“下一步”。
步骤四:进入提取界面,在可提取金额范围内填写提取金额,点击“下一步”。
步骤五:进行手机验证码、公积金卡密码双重验证,并点击“确认提取”。
步骤六:业务受理成功。
情况二:用户名下有一笔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纯公积金贷款或者公积金组合贷款),另外还有按揭贷款。
该用户按揭贷款如果想提取公积金,每月正常还款部分可以按“情况一”的方式办理网上提取或者在柜台提取。而大额提前还款部分,如果还款凭证在2018年9月1日之前,则仍可在9月1日后用于申请提取公积金,无需结清公积金贷款;如果该用户在2018年9月1日之后(含)进行大额提前偿还按揭贷款,暂不能申请提取(网上提取或者柜台办理均不可),需待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申请办理。
情况三:用户名下只有公积金贷款(纯公积金贷款或者公积金组合贷款)
用户如果在申请贷款时,已经办理了“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该部分用户只需在还款日前确保还款代扣账户余额足够,无需其他操作,每月还款后,公积金自动提取到委提协议指定账户。
目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银行均可办理“委托提取业务”,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天津银行、渤海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盛京银行、北京银行、中德银行、农商银行、滨海农商银行。
“以上按揭贷款联网提取公积金业务的办理方法适用于正在正常还款、按月提取公积金的用户,如果该用户以前从未办理公积金提取,首次办理,需带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款全款发票、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还款凭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按揭还贷登记手续,如果购房为二手房,除上述材料还需带过户后的产权证。”王高翔表示,市民如果还有其他公积金提取问题,可拨打12329进行咨询。(津云新闻记者董立景)